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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20章

沒有神的世代,敗壞再被壞

這章經文講到以色列人要為那個因妾被凌辱致死的利未人討回公道,而“同心合一”地發生了一場自相殘殺的內戰。看到這個利未人為了激起以色列人與他同仇敵愾,兇殘的把妾的屍體分成十二塊送到各支派,其行為居然沒有被質疑和定罪,他自義地覺得自己被侮辱是受害者,錯的全是便雅憫人,就因著他的自義爆發了這場以色列最荒謬、黑暗的手足相殘事件。

一.「同心合一」的手足相殘(v.1-17)

經文第1,8,11三次講到以色列如同一人,但可惜的不是合一的對付外敵,而是兄弟。「於是以色列從但直到別是巴,以及住基列地的眾人都出來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華面前。以色列民的首領,就是各支派的軍長,都站在神百姓的會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萬。」(v.1-2)前兩章提到但支派在南方無法定居,就前往北部攻佔了拉億,改名為但,是以色列最北的城邑,而別是巴是以色列最南部的城邑,所以這節經文的意思是以色列全境的聚集。民26:51講到「以色列中被數的共有六十万一千七百三十人」包括便雅憫人,民26:42講到「便雅憫的子孫,其中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六百人」,減去便雅憫的人數,現在以色列能打仗的有五十五萬六千一百三十人,經文中講到以色列出兵四十萬人也就是全以色列的七成人都被捲入這場內戰。而這龐大的兵力只是為了對付那些基比亞的匪徒,他們的心態和動機就是要標榜自己是公義的,是為正義而戰,而事實上他們只是自以為義的假公義,這裡提醒我們任意而行的本相就是自義,不要總認為自己做的都是對的,以自己的判斷為對錯的標準。「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得為業的全地,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兇淫醜惡的事。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劃商議。」(v.5-7)不單以色列百姓自義,這個利未人也非常自義,他並沒有把全部的事實講出來(自己的冷漠、自私、無情)而是用話語操縱和煽動百姓的情緒,以公義的幌子製造了全以色列的災難。「眾民都起來如同一人,說:“我們連一人都不回自己帳篷、自己房屋去。我們向基比亞人必這樣行,照所掣的籤去攻擊他們。”」(v.8-9)我們看到以色列百姓並未經過調查,就集結四十萬大軍進入便雅憫人境內興師問罪,而便雅憫人也沒有查明那些匪徒的惡行,只覺得是被冤屈和恐嚇,自然也不會心平氣和地與他們談判,我們看到無論是那個利未人,還是各支派的百姓以及便雅憫人都覺得自己是對的,對方是錯的,所有人的自義導致了內戰爆發。提醒我們當人際關係出現問題,我們要檢視自己是否自義,把責任和矛頭指向別人?總認為自己是對的?其實在各個機構、團體、公司、教會所有的紛爭,都是出於自義,而自義就是任意而行,自己做自己的王。便雅憫人都是驍勇善戰的,所以他們敢以二萬六千七百人對抗全以色列的四十萬大軍,為了幾個匪徒以自侍的勇氣幾乎犧牲整個支派。自義很容易帶來關係的破損,而自憐也是自義的另一面,所以我們要努力不斷查驗和除去自己自義和自憐的部分,才能享有美好人際關係。

二.任意而行的惡果(v.18-48)

「以色列人就起來,到伯特利去求問神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耶和华说:“猶大当先上去。”」(v.18)在(士師記1:1)有非常相似的經文:「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加南人,與他們爭戰?”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在這裡我們看到都是求問神,但對象不同,之前是迦南人,現在是便雅憫人,在面對迦南人的時候,神多了一句話就是「我已將那地交在你手中」,這也是神對百姓得勝的應許,這一次神卻沒有這句話,他們本應該要先問神是否能與弟兄便雅憫人爭戰,而非自己做了決定後求問誰當先上去,正因為他們憑自己的血氣,以自己為王,任意行事,所以神也任由他們兄弟相爭,接受管教。基比亞多為山丘地形,易守難攻,所以縱然便雅憫人以二萬六千七百人對抗以色列四十萬人,在第一天交戰就殺了以色列人二萬二千,第二天又殺了以色列人一萬八千,兩天之內以色列就損失了十分之一的兵力,「未擺陣以先,以色列人上去,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直到晚上,求問耶和華說:“我們再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可以不可以?”耶和華說:“可以上去攻擊他們。”」(v.23)這裡我們看到以色列人很清楚知道他們在與自己的弟兄打仗,仍然問可以不可以,神見他們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問題,沒有真正悔改,所以神回答「可以」,「以色列眾人就上到伯特利,坐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當日禁食直到晚上,又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v.26)當第二天以色列人又被殺了一萬八千人後,以色列人就來到神面前哭號、禁食、獻祭,但所獻的祭不是贖罪祭而是平安祭,說明以色列人並沒有真正悔改,而是指望神幫助他們得勝。「……以色列人問耶和華說:“我們當再出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呢?還是罷兵呢?”耶和華說:“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v.28)在前兩次的戰爭中神管教了以色列讓他們打了敗仗,這一次神應許以色列人將便雅憫人交在他們手中,是要管教便雅憫人和審判基比亞人的惡行,共殺死便雅憫人二萬五千,「只剩下六百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到了臨門磐 ,就在那裡住了四個月。以色列人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v.47-48)以色列人在頭兩次慘敗後,好像謙卑下來認便雅憫人為兄弟,但當他們得勝後就趕盡殺絕,彰顯出人的狂傲和殘暴本性。我們從這章經文看到以色列人好像打著替天行道、伸張正義的旗號發動戰爭,實際上只是任意而行,自以為義,自立為王,我們要反省當自義不斷地被擴大,就會指責別人,得理不饒人,用屬血氣的行動為自己爭取「公義」,聖經教導我們要「行公義」但我們常常忽略了後面的那一句「好憐憫,存謙卑的心」不去憐憫人,不謙卑地來到神面前把主權和審判權交給神。所以在今天這個黑暗、敗壞、個人任意而行的世代,我們這些少數跟從神的人,要以神為我們的王 ,不可任意而行,要存謙卑的心以神的真理為行事標準,重建生命,走出自義和自憐。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