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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迦書3章

不要自欺,神必審判

『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v11b),當時的領袖和先知行在惡中,神的審判臨到,但他們卻覺得自己依靠神,審判不會臨到他們。當他們不肯離開罪惡時,神就對他們宣告審判。

一、首領官長不聽,神必審判 (v1-4)

『我說:雅各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要聽!你們不當知道公平嗎?』(v1),官長和首領是喻表領袖,我們每一個在不同的位置上都是領袖,如家中的丈夫、職場的上司或教會的小組長都是領袖。神對領袖說“你們要聽,你們不當知道公平嗎?”,“公平”的原文是神的公義,他們不知神的公義,惡善好惡,從人的身上剝皮,從人骨頭上剔肉,他們欺壓百姓。我們作為領袖的,有以神的公義管理家庭、對待下屬或小組員嗎? 『到了遭災的時候,這些人必哀求耶和華,他卻不應允他們。那時他必照他們所行的惡事向他們掩面。』v4,當他們不聽,到了審判時,即使他們哀求神,神也會向他們掩面,神照着他們所行的向他們報應。因此作領袖的要儆醒,不要以強權待人,否則在審判時神以強權待你。

二、不忠的先知,神必審判 (v5-7)

『論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他們牙齒有所嚼的,他們就呼喊說:平安了!凡不供給他們吃的,他們就預備攻擊他』(v5),當時的先知如你給他好處就對你說平安,如沒有給他好處就攻擊你。『你們必遭遇黑夜,以致不見異象;又必遭遇幽暗,以致不能占卜。日頭必向你們沉落,白晝變為黑暗。先見必抱愧,占卜的必蒙羞,都必摀著嘴唇,因為神不應允他們。』(v6-7),這裏神對先知說不要貪戀錢財,如果不聽的神會收回所賜的恩賜。先知的職份是領受神的話語,如神讓他們看不見異象,對先知來說是很大的審判。

三、勇於向罪惡說不 (v8-12)

當時的領袖剝削百姓,先知也是為自己的肚腹來服事,他們都要受審判。『至於我,我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v8),彌迦說因為他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公平、才能,因着以上這些條件,所以他可以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作為一個警誡者,不是說你看見人生命中的問題,就有資格去指出。看見人的問題不需要任何特殊才能也可看見,但彌迦說他有資格可以向一個國家來說明他的過犯,指出他的罪惡。可能當我們看見人的問題或一些事情發生時,我們都很想發聲或去調整,但有時發聲了可能沒有任何果效,似乎神沒有恩膏整件事。彌迦與我們有甚麼分別? 當時以色列的罪惡是路人皆見,但彌迦說我可以這樣做,因為他是被聖靈充滿,他的行動是受聖靈的引領,而不是因着自己看不過眼而發聲。有時我們看見一些事,我們要尋求神的時機,應該怎樣做和何時做。

1. 滿有力量
“滿有力量”是指因着聖靈的引導而有的能力和動力去指出人的過犯,這力量不是出於自己的,是被聖靈推出去而去做,而不是自己要行出去。彌迦是先有耶和華的靈的感動,再有行動,我們是這樣嗎?正如教會的異象611經文,是先有耶和華的靈,我們才能做耶穌做過的事。

2. 公平
“公平”是解作神的公義,公平這字在聖經裏除了翻譯作公義外,還經常被翻譯成為典章,神的公平就是神的真理和神的行事方式。當我們要求公平時,這公平就是神的行事方式,是神會怎樣做這事,而不是我們認為應該怎樣做這事。如果我們不知道甚麼是神的行事法則,我們根本不懂得甚麼是真正的公平。彌迦被聖靈充滿也可說是被真理充滿,所以他才有一個標準可以指出百姓的問題,而不是按自己的標準。因此我們要明白神的真理和典章,否則我們指證人都只是充滿自己的扭曲和偏見。

3. 才能
“才能”是指勇氣,彌迦他被勇氣充滿,這是從聖靈而來的勇氣。如初期教會的門徒,甚至是耶穌面對一些醜惡的領袖時,他們是勇敢地指出問題,但這勇敢不是出於血氣。現在很多人反對一些制度去指出問題,但他們是用血氣的方式,即一個挑釁和情緒的方式,這樣只就會造成更多的破壞,這不是出於從神而來的勇氣。耶穌和門徒他們即使面對怎樣醜惡的領袖也會用一個尊重的態度,他們有勇氣指出問題,但不出於血氣。如果我們的指責是出於血氣,我們也是在黑暗裏,黑暗只會倍增黑暗,唯有行在光中才能真正指責黑暗。

因此彌迦說我可以是因着他被聖靈、真理和勇氣充滿,並且他有屬靈的洞察力,他看得出人背後的行為是出於甚麼。『首領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雇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v11a,領袖和先知這樣行,彌迦看出他們的背後是貪婪的黑暗權勢,因此一個神所用的警誡者是需要有一個屬靈洞察力,不單單是看表面的行為,而是要去看靈裏發生了甚麼事。靈界影響物質界,因此我們要知屬靈發生了甚麼事,不是單單處理行為和指出問題,要知道屬靈的根源。我們要運用屬靈的洞察力和分辨力,這個才是神所使用和向罪說不的警誡者。當時的領袖除了貪婪外,還落入了一個自我欺哄裏,覺得自己有免死金牌,因此沒監察自己的行為,覺得有聖殿,神在他們中間就不會有事。我們要儆醒,不是說我們有上教會或讀聖經就一定有神的保護,我們要對罪惡說不,要離開試探和引誘。作領袖要小心,如不是行在耶和華的靈裏,就會被黑暗勢力來引誘和轄制我們,以致作出一些罪惡的事。

當時的領袖和先知沒有抵擋罪惡,以致遭受審判,『所以因你們的緣故,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v12,因為領袖作惡的原故,全國遭殃。當我們在領袖的位置上做錯,下面的人也會跟着受苦。因此因着他們,整個城市被顛覆,他們以為有聖殿,就一定有神的保護,但神說這個殿祂也可以不要。

我們不要自欺,要當知道神的公平,祂的典章和行事法則,不要厭惡神的話,我們要藉着耶和華的靈,要有力量、公平、才能和洞察力。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