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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2章

尊重神的,必得神看重

一. 全心敬畏的哈拿

1. 站對位置,高舉神 (v.1-10)
當哈拿看見神如何應允將孩子賜給她之後,她就開始感恩向神獻祭,這正是她要與孩子分離的時候,在經過三年的乳養過程後,本應會是十分不捨、心中有很多「小劇場」的時候,但哈拿站對位置來高舉神的聖名和能力,「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v.1) 過去哈拿因著不孕活在憂愁的情緒當中,面對丈夫的妾的攻擊會有很多羞辱和說不出的嘆息,但現今因神為她行了大事,她就能夠歡欣,因神的救恩臨到她就能得勝,是神使她生育能再一次抬起頭。「只有耶和華為聖;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 神。」(v.2) 哈拿知道沒有任何事物比神更可靠,這是她親身的經歷,過去那些因她不孕向她說驕傲的話和羞辱欺壓她的人,都因神所做的事而要住口,因為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都被祂衡量,所有事都在神的眼中。在5-8節中哈拿用了很多的對比,例如:「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她要說明在神的手中很多的境況都能經歷到翻轉,現在經歷的低處並非終局,因神能在低處使人高升,祂是何等的奇妙和偉大,我們的處境必定會變得不一樣。「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v.9) 哈拿知道神如何保護她的腳步不搖動,使惡人無法在黑暗中靠近她,深知神是叫她得勝的,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是神的聖民,是站在需要神幫助保護的位置上,所以她對神充滿敬畏和感恩,以致她能夠越來越走近認識神。可能過去我們都曾經歷了神很多的祝福、豐盛、拯救、幫助,但我們是否感謝過後便算呢? 有否讓我們更深認識神和敬畏神呢? 神不單止要我們享受祂的祝福,更要我們像哈拿一樣站對位置、認識祂和敬畏祂。

2. 傳承信仰,同敬畏 (v.11, 18, 26)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v.11) 當哈拿結束禱告後,她就與丈夫回到以利加拿,這說明她是特要來向神還她所許的願,過去她只是口頭上的承諾,但這裡神記載她是用行動來回應還祂所許的願,哈拿不是頭腦上敬畏神,而是看重對神的每一句說話和禱告,她對神非常認真和心存敬畏,並且要傳承信仰與她的家人和孩子一同敬畏神。「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v.18) 撒母耳當時仍很年小,不懂怎樣來服事神,只能按照以利的教導在神面前服事。但到這時候撒母耳已能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他的服事跟以往不一樣,是跟神有關係、越來越親密的,知道應當怎樣來事奉神。縱然當時以利兩個兒子是惡人,在聖殿中有很多不好的行為,但撒母耳沒有受環境影響,從一步一步在以利面前服事神,到真的能夠待立在神面前服事,全因他是敬畏對準神,這關乎到哈拿在乳養撒母耳時已培養他怎樣在聖殿裡服事,甚至透過每一年將小外袍帶給撒母耳的時候,繼續教導和調整孩子的心態。縱然哈拿不常在孩子身邊,但她會用禱告托住,將信仰繼續傳承守護著孩子。「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v.26) 哈拿是真實地將信仰傳遞給孩子,不單止神看見撒母耳對神的認真和敬畏,甚至人也同樣看見,今天我們不論是作組長或是作父母的,都要教導他們怎樣敬畏神,將信仰傳承給下一代。

3. 得神喜悅,蒙神恩惠 (v.19-21)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v.19-21) 哈拿因著有對的焦點,她看見的是有神在孩子的生命中,而非在聖殿中的惡人們,因此她能夠放手,並且她對神是單純全然的信靠和敬畏,因此神要再一次祝福使她可以再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後裔更多的增添,並且神特別看顧哈拿的心,明白當中實在不容易,因此特別的看顧撒母耳,使他能在自己面前漸漸長大,充滿著神的同在,即使撒母耳不在父母身邊長大,但他心裡並沒有苦毒、嫉妒、比較,能夠成為神使用的器皿,神不單賜福哈拿,也回應她每一個禱告,當她全心看重敬畏神,神也看顧記念她整個家庭。

二. 信仰分割的以利

以利是當時的士師,他的職責是教導百姓認識神行在真理中,以及在當中作審判的工作,然而他沒有盡職責,他的信仰與生命都是與服事分割,在教導孩子上也同樣是分割的。

1. 只有宗教,不認識神 (v.12-17)
以利雖然是一位祭司、也是一位士師,但他的兩個兒子竟然是不認識神,他的孩子作祭司只是宗教上的傳遞,他並沒有將信仰傳承給孩子,因當時的祭司是「世襲制」,所以他們與神是沒有關係的,不認識也沒有尊重,甚至當人來獻祭時,他們隨意地拿走祭肉、藐視神的獻祭。「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v.17) 以利的兒子不單自己藐視神的祭物,更使人不想再來到神面前獻祭,他們所犯的是極重的罪。

2. 失職失責,輕視神 (v.22-25)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v.22-23) 因著以利的不管教,以致兩個兒子的過犯越來越嚴重,隨心所欲地與婦人苟合行淫,他沒有拿起作為士師、祭司、父親的權柄審判孩子的罪,完全是失職失責,孩子犯奸淫罪按著律法應當用石頭打死,但他徇私枉法沒有給予後果,以致神最終要親自出手審判,當我們不教導孩子的時候,其實是對他們殘忍,因為後果是必然會追上的。

3. 藐視神,必被神藐視 (v.27-36)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v.30) 尊重的原文是「尊榮」、「看為有份量的」,當我們尊榮神、看祂為有份量的時候,神同樣也會這樣看我們,以利的次序是錯誤的,他是看重孩子過於神,沒有將神放在當放的位置上,因此他整個家庭都被輕看,神收回了他的一切。「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v.31) 以利整個家庭都陷在咒詛,家中沒有一個人能到中年,而那未滅的必使人眼目乾癟、心中憂傷,失去一切的盼望和喜樂,並且兩個兒子都要一同死去。神棄絕了以利整個家族,不要他們再服事神,在他們之外另立受膏者,剩下的人都要來向他叩拜,因以利不去教導傳承讓整個家族都落入非常可怕的光景。
今天要特別提醒我們,不要以為看重孩子過於神是沒有所謂的,這樣會助長孩子裡面的自我、自義和驕傲,讓所有人都圍繞他們成為中心,我們需要將孩子帶到神的面前,讓孩子從小學習敬畏神,以神成為中心。當我們不敬畏神的時候,整個家族都會受害,今天以利家與哈拿家有著很大的對比,哈拿是敬畏神使整個家族都走在祝福道路上,而以利家雖然是服事神,但他們沒有活出敬畏神的心,帶來的是整個家族一直在咒詛中。求主幫助我們將祂的話刻在心版上,不單我們這一代要領受,我們的下一代同樣也要領受,『尊重神的,必被神看重!』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