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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18章

祭司與利未人的供職

一. 祭司擔當的職份 (v.1-7)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v.1) 因眾人皆知亞倫是被神揀選的利未支派首領,因此神要對亞倫說話讓他清楚自己當負的責任,亞倫的身份是帶領者的角色,當下面的人不能順服時,領袖是有責任的,並且他和他的兒子也要一起擔當罪孽,在外人看來大祭司身份有著很大的權柄,因此想要奪權,但其實大祭司要背負很大責任,就是要擔當罪孽。他們雖不用出去打仗,但需要靠近聖潔的神,要有聖潔的生命,教會對同工、小組長的生命同樣是有要求的,要能被撞擊、被修剪,因為教會將權柄責任給予同工和小組長,而越靠近我和牧師的同工所面對的提升也會越高,當中是不舒服的,因必須要面對和對付生命。祭司要為百姓獻贖罪祭之前,其實需先為自己獻贖罪祭,要心存極大的謙卑、知罪和自潔,不是單為百姓的罪,也是為自己的罪,清楚知道自己也是罪人,越靠近神供職的服事,需要有越自省的生命,能時刻謹守儆醒。又如我們當中的神學生,當學習真理後應該更多看見自己的生命問題,因為越多照鏡子的人,是越能看見自己的瑕疵,知道有那些部份是需要調整。越大的權柄就有越大的責任,越榮耀的職份就越需要有謙卑的生命,由於教會已給予組長權柄能代表牧者去調教弟兄姊妹的生命,因此作小組長的是需要有相稱的生命來服事。「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v.2-3) 作領袖的,你要使人和你連結,讓下屬能夠與自己合一,這是領袖的責任和需要有的生命,要流露出領袖的生命讓人願意順服在權柄架構下,能夠與領袖連結合一。亞倫在傳遞神的吩咐時需要很清晰仔細,因為會幕的服事是很有秩序和界線的,他有責任要帶領人順服神,如有人違反了神的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是要負上責任的,因此作帶領者的不能放任下屬不管,遇到問題時要一起面對和想法子補救,因為榮耀越大,責任也是越大的。

「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v.5) 當亞倫和利未人看守好神的吩咐時就能帶來生命,相反就只會帶來死亡,而在職場或是家庭中服事的弟兄姊妹,他們所帶出來的見證同樣能帶給人生命,若不按著真理行也只會帶領人走向滅亡之路,今天我們每一位都是祭司,要活出生命帶領人走向生命之路。第6、7節的經文內容是關乎服事的心態,服事是需要從對的心態中生出來,心態若不對,我們的服事便會很辛苦,因此有對的態度是很重要。「賞賜」的原文是「禮物」,利未人原是神給祭司的禮物,因此當亞倫和他的後代看利未人時應當很珍惜,不可輕看他們、也不要按階級論尊卑,需看重這是神給予的禮物,去重視和愛惜他們,當這樣做的時候利未人也會很願意來跟從,正如我和牧師也視同工和小組長為兒女一樣,看每一位都是神賞賜的,因有你們的擺上我們才不致勞苦地服事,我們亦非常珍惜來到教會的每一個,每一個都是神所賜下的,都是如此的寶貴。此外,帶團隊的人要清楚知道下屬不是替你辦事的工具,他們是神帶到我們身邊的禮物,是要來幫助我們的。「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v.7) 能夠事奉是神的賞賜,當我們知道這是神給予的禮物時,也就能存著感恩的心來事奉,否則只會常常感覺累,好像很悲慘的樣子,神要求我們要有對的心態服事,要明白這是禮物,應當以感恩的心來回應呼召,我們都需要檢視自己,如果會感到是勞苦重擔,那就是心態出了問題。過去我和牧師在母堂的服事是從早上6點起來到晚上11點才回家,甚至也曾參與母堂舉辦的100晚佈道會服事,但我們從來沒抱怨過辛苦,因我們是懷著感恩的心來服事,感恩能蒙揀選經歷一件又一件神要做的事,牧師常常都會說,他很怕當神做事時但他沒有一起參與錯過了經歷神的時刻,其實每一次神做事我們能在當中經歷是很榮幸的事,如果你是會抱怨的,便要檢視你用什麼心態看待神給你的服事,若不調整服事的心態,最後你必然會是耗盡的,你的服事也不會得神的喜悅,剩下的只會是形式上的服事,是沒有意義的,所以我們要非常謹慎。

二. 祭司所得之份 (v.8-20)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v.9) 雖然祭司好像有很多規限,一方面越靠近聖潔的神就越危險,另一方面又要為百姓擔罪,但祭司卻是越靠近神、越與神相交的人,神有的祭司都會有,他能享受神所得的一切,神不會虧欠服事祂的人。「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v.20) 作祭司和利未人的要單單以神為滿足,不以地上的東西為滿足,需專注在神身上,而非在地上,若祭司利未人一旦有了地業,就會經常擔心收成好不好,遇颳風下雨時又會擔心收成的狀況,會被這些東西影響不能專注在神身上,所以作利未人的不要太多摸地上的事,更不適宜去買股票,因這會讓人容易分心,有越多的產業物業、就越會經常被市場走勢帶著走。利未人有著獨特的賞賜,但同時亦會有約束在生命當中,因利未人是被神特特揀選的,需要甘心樂意接受約束,而神是不會虧待他們的,當以色列人獻最好的給神,神就將最好的與利未人分享,雖然我們服事神好像要受約束不能經常到處旅行,又或者很多時候不能橫跨周六日休假,不能去遠一點的地方,但同工們的桌上總是不缺各地的美食,我們約束雖多,但同時享受的亦多。

三. 利未人所得之份 (v.21-32)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v.21-22) 神將以色列人奉獻的十分之一賜給利未人作酬勞,讓他們辦理會幕的事,免得以色列人挨近會幕擔罪而死,雖然利未人挨近會幕是不會擔罪而死,但神對利未人的生命是有要求的,不單亞倫作祭司的不能有產業,同樣利未人也是不能有產業的,他們的產業就是以色列人出產的十分之一,神一再強調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又如滿酒醡的酒。」(v.26-27) 由於利未人是有薪酬的,因此他們同樣要獻上十分之一給神,然後神會將舉祭給予作祭司的亞倫,這裡也指出作利未人的不要比較,也不要羡慕弟兄姊妹可以做生意賺很多的錢,當利未人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神的時候,其實就如同「場上的穀,又如滿酒醡的酒」一樣,神是好神,祂連利未人的心態健康也顧及到。「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勞。」(v.29-30) 神不單止給予利未人在會幕裡辦事的酬勞,也照顧他們和他們的家人,因此利未人不要覺得服事很勞苦,你們所付出的時間精力是不會有損失的,正如弟兄姊妹放下時間精力來服事神,神是不會虧待你們的,你們所付出和放下的,神是知道的,必定有酬勞給予你們,不會因來了教會服事就虧損,我們的心態必須要對。

雖然今章主要是看過去的祭司與利未人的服事,但對今天的我們來說其實有很多的提醒,要好好反思來到神面前我是怎樣服事祂呢?我是用什麼心態來服事?我有看見自己的責任嗎?有否看見神給我的賞賜呢?今天我是存著感恩的心、不用比較來事奉神嗎?求主幫助我們都能以對的心態來事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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