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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5章

神住在營中 ,要忠實

在經文的前四章,說到神數點祂的百姓成為神的軍隊,神的軍隊不是鍛煉外在的武功,而是要鍛煉內功,要有分別為聖的內在生命才是真實的跟從神。百姓不但要各就各位、各盡其職,還要在神面前持守分別為聖的身份,才能保持屬靈爭戰的能力。從本章經文我們可以看見神所看重的聖潔有以下三方面。

一、生活要忠誠 (v.1-4)

1. 長大痳瘋
長大痳瘋一般外表是看不見的,只有很嚴重的,外表才能看得見。大麻瘋喻表罪的問題,指犯罪得罪神,因此受到懲罰。

2. 患血漏
患血漏有可能是罪的問題產生的疾病,肉眼看不到的,患血漏不單指女性經期不正常,也指男性的遺精。

3. 摸死屍的
摸死屍是不潔的。這三方面的罪都是不為人所知的,也喻表生活層面上的忠誠,有沒有得罪神。『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v.1-4) 神是聖潔的,所以要求祂的百姓也要聖潔。『免得污穢他們的營』,神三次強調要使不潔淨的人離開他們所住的營,因為人若是不潔,神就不能長久與他們同在。在生活上不忠誠的罪都是有傳染性,而大麻瘋是皮膚疾病具有很強的傳染性,血漏指的是生命的流失,是生命上罪的傳染,遺精指的是心思意念的傳染。『摸死屍』代表接觸了死亡,是不潔的。『趕出營外』意味著百姓不能與神正常交往,也不能到會幕敬拜和獻祭,因為神要與百姓同在,住在營中,所以百姓必須聖潔。被趕出營外的人,當他們反省生命後,就能再回歸營中。在生活中,我們也要常常檢視會否有自義和驕傲的罪,干犯了神。

二、關係要忠誠 (v.5-10)

1. 要賠還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v.5-6)『干犯』指的是不忠誠,也就是向神「不守信、背叛和行為奸詐』,干犯耶和華的要徹底除掉虧欠,不能簡單說聲對不起便算,而是要向受害者「如數賠還』之餘,更要額外加五分之一還給對方。我們不可虧負人,在關係上寧願吃虧。有時候我們向人借錢卻忘記還給對方,就會造成虧負人,就是對神不忠誠。

2. 要贖罪
虧負人是對神不忠誠,得罪神,因此要贖罪『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v.8-9) 如果被虧負的人已經去世,那應該由最近的親屬來接受補償。如果受虧負者也沒有親屬,就該把補償歸給祭司。這一切補償是針對人的,針對神的贖罪祭要另外處理。在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舉祭』字義是「分別出來的」感恩祭,『贖罪祭』是指全然的獻給神,人得罪神要由祭司代為贖罪。

三、婚姻要忠誠 (v.11-31)

1. 有疑恨的,來到神面前,由祭司處理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 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裡,又為她帶著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v.14-15) 丈夫若懷疑妻子的貞節,可以把她帶到祭司那裡,讓祭司查明真相。『疑恨』原文是「嫉妒」,雖然這「疑恨」並沒有證據,但已經成為婚姻的破口,應該坦誠地把問題帶到神面前由祭司來處理,讓人有回轉的機會,免得丈夫對妻子存有疑恨休了妻子。夫妻之間必須除去猜疑,若有心結的就要上夫妻擂台,或是找權柄、找小組長幫助,要恢復信任和建立感情。

2. 對妻子是保障
『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拿到壇前。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這事的紀念,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叫她喝了以後,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裡面變苦了,她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消瘦,那婦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詛。』(v.25-27) 妻子若真犯了淫亂的罪,當她喝下苦水的時候,就會被受咒詛。若已婚婦女犯姦淫,就要被石頭打死,即使不被打死,也可能會飽受丈夫的歧視虐待。因此,無辜的妻子可以因這條例恢復清白,得以平反,丈夫也可以放下疑恨的心,夫妻關係復和,是一個好的保障制度。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