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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書1章

以色列,要檢視你的心

瑪拉基是舊約中的最後一位先知。寫作時期約在西元前430年至400之間,是先知書甚至全部舊約聖經中最遲完成的一卷書。當時在所羅巴伯、以斯拉和尼希米的帶領下,以色列百姓有三次的回歸,三次回歸帶來了三波復興;第一波是主前536年,第二波是457年,第三波則是444年。以色列人雖然已經從被擄的巴比倫歸回一百年,但是他們的情況很不好。耶路撒冷仍然荒涼,而且住在那地的居民仍然不歡迎他們回來,那塊土地仍然貧瘠,作物很少,收成也很差,經常有蝗災,生活艱苦又危險。雖然尼希米帶領人民重建城牆,聖殿也建好了,並且以色列人重新有敬拜生活,理應是一個復興,但反而他們變成了一個形式,對信仰冷淡,對神的敬拜只是虛有其表,他們又再落在貧窮和各樣困難中,於是開始埋怨神,懷疑神究竟是不是愛他們。神藉著瑪拉基先知指出他們許多錯失的地方,但他們卻反問神:究竟他們錯在哪裡?所以本書出現許多問題,以及神的回答。書中先知指出百姓漠視神對他們的慈愛,在獻給神的供物上顯出污穢,對神不忠,未遵行什一奉獻,奪取神的物等等罪行,呼籲他們在神審判的日子要前來回轉歸向神。

經文中多次出現神說『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雖然以色列沒有將神的名尊大,但神說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這是神在舊約最後一次向以色列百姓講話了,之後有400年之久,神就再沒有向百姓說話了。直到新約時代,耶穌的降生將救恩賜給了外邦人,神在外邦中被尊大,其實神很想祂的名在以色列民中被尊大,想列國透過以色列來認識祂,但是以色列百姓卻背棄神,因此福音臨到外邦人。

一、 以色列忘恩忘愛 (v.1-5)

這一章神在舊約最後一次向以色列百姓說話,要百姓檢視他們的內心,百姓的心出現問題,他們心硬以致他們的獻祭出現了問題。同樣當我們的心想到對方對我們不好的時候,自然會藐視對方,從經文中我們看到以色列人忘記神的恩惠,『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v.2) 他們對神不敬,抱怨神不愛他們,以色列人看不到神愛他們,就好像小組員覺得小組長不愛他們一樣,當小組員對小組長的態度開始變差,不懂得尊敬組長時,這正是組員的心出現了問題,他們看不到組長為他們的付出。

神沒有揀選以東的後代,因為他們不渴慕神。神揀選了以色列的後代與他們立約,因為神與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有約,神一直在歷史中保護他們,神對他們守約,但百姓總是看不見,他們背棄神。甚至後來他們被擄了,但神的手又帶他們歸回,這是神對以色列的恩典,但是他們好像看不到一樣,他們反問神,『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v.2a) 以色列在他們的處境中看不見神,有時候當我們遇到困難,情緒落入低潮,我們第一個反應肯定是神不愛我了,緃然我們過去怎樣經歷神的奇妙作為,但當一個艱難來到,就覺得神不愛自己,內心對神的態度就產生改變,就不懂得敬畏神了,甚至藐視神。我們要有感恩的心,要常常數算神的恩典,否則我們就像以色列人一樣,成了忘恩的人。我們這一生中,有多少次經歷了神的保守和帶領?神使我們走到今天,但一旦生命有不如意,我們就會對神產生抱怨和指控。求主幫助我們檢視自己是否忘恩的人?我們是否有看到每一天能夠呼吸、能夠吃、能夠睡、能夠行走都是恩典呢?

二、 祭司不敬畏妄獻 (v.6-14)

1. 藐視神 (v6-9)
這段經文開始,神特別向祭司說話,因為祭司有責任帶領百姓來敬拜神,在經文中看到由祭司開始走歪路,以致帶領整個民族走歪路,在教會中神會先看做領袖者的生命,看領袖是否有對的心帶領教會,真實認真的敬畏神。神也會檢視小組長是否有正確的心帶領小組員敬畏神,如果小組長覺得神是苛刻自己的,他也會牧養一班向神抱怨的小組員。因為屬靈生命是會傳遞的,『「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v.6) 神感受到沒有人敬畏祂,還藐視祂,甚至他們對神還理直氣壯地頂嘴。『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這是對神既不敬又判逆的行為,『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v.7-8) 他們雖然有獻祭,卻忘記神的要求和標準,他們將次等的,是神不喜歡的祭物獻給神,『「現在我勸你們懇求 神,他好施恩與我們。這妄獻的事,既由你們經手,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v.9) 神說你試著將這些獻給你的官長,看官長會給你情面嗎?要將心比心,百姓將這些次等的獻給神,還想從神得到怎樣的恩惠呢?『現在我勸你們懇求 神,他好施恩與我們。』神勸百姓,要懇求神,好讓神再施恩與他們。

2. 厭棄事奉 (v.10-13)
你們又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v.13) 祭司的事奉態度出現問題,他們『嗤之以鼻』表示他們不想做了,他們厭棄事奉,祭司像是在做一份他們不喜歡的工作,以厭棄的態度來對待服事,雖然他們有獻祭,在壇上燒火,但是他們的心態有問題,『所以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v.10) 神指出你們不想做就算了,祭司不甘心樂意的事奉,在神的眼中是徒然的,『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v.10b) 神不是真的需要這些供物,如果祭司是這樣隨意草率的獻上給神,神說祂寧願不要。『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v.11)神說在外邦中,祂的名必被尊大。在各處,人必向神獻潔淨的供物。因此,神不用委屈自己來接受以色列祭司心不甘情不願的獻祭。我們要檢視我們向神獻祭的態度,我們不要覺得神很缺人事奉,所以就隨隨便便沒有存敬畏的心就來事奉神。對於服事上被要求,我們會以怎樣的心態面對呢?我們會邊做邊抱怨嗎?我們需要檢視自己的生命,無論我們在哪一個崗位上事奉,我們都要用心來事奉神。

3. 使民一同褻瀆 (v.14)
祭司所做所行的,顯明他們藐視神,他們使國民一同褻瀆神的名,『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v.14) 有人來許願向神獻祭,祭司卻行詭詐,將有殘疾的公羊獻出去,明明是有上好的公羊,他們卻沒有獻上,因為是得到祭司的允許。在百姓獻祭時,祭司本應要把關察看祭牲是否完整無缺,要否符合標準,祭牲要毫無瑕疵才可以獻給神。如果祭牲有問題,需要更換才能獻給神。但是經文說到,『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因為祭司沒有標準了,如果領袖都不懂得敬畏神,自然影響跟隨他們的人,如果領袖容許標準很低,下面的人標準也會很低,所以教會對弟兄姐妹服事是有要求的,如果我們容許兒童敬拜隊每次練習都隨隨便便,可想而知,其他的孩子也會跟隨,所以我們每次訓練孩子們要用心做動作,用心敬拜神。我們作為神家的領袖,我們出來服事的人就要做好榜樣,讓會眾看見事奉神的服事態度應是怎樣的。如果領袖做不好,帶來的是不好的影響,所以當以色列百姓藐視神,祭司不甘心獻祭,帶來的結局是百姓落入咒詛,因此神400年之久不向以色列民說話,以色列失去了神的同在。我們若不想失去神的同在,我們就要時常檢視自己的生命,我們對神的態度是否視祂為父親、為主人一般的敬畏與尊重呢?我們要檢視自己的事奉態度是否有用心地事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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