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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書2章

公義的神,以慈愛挽回背約的人

前一章提到祭司獻祭並沒有一個敬畏神的心,獻一些瘸腿的、有病的、甚至是搶奪回來的祭物,完全是藐視神,他們的心不在神身上,以自我為中心,可能只將祭司職任視為打工的身份。今天,你和我都是新約的祭司,要檢視在服事神的過程中會否焦點錯了,有沒有以耶穌為中心?還是跟隨了世界或自己的方向,與神的距離越來越遠。

一. 要成為守約的祭司 (v.1-9)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v.7) 今天我們也要擁抱祭司的身份,是神的代言人及使者,要為神發聲,所以我們的口應當存知識、傳講律法,作為利未人的要將神的話語、律例教導弟兄姊妹,作小組長的要將話語餵養組員,作弟兄姊妹的也要將神話語供應給未信主的人,讓人透過我們的口認識神的恩典、慈愛與救恩。第1節提到「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祭司是每日都有機會領受神話語的人,是最豐富的,所以經文一開始要對祭司說話,本應祭司是很蒙神祝福的人,但若祭司不聽從神的話,咒詛就會臨到他們身上,祝福與咒詛是對立的,並沒有中間選項,不選擇祝福的就會帶來咒詛。「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v.3) 「斥責你們的種子」指沒有收成,種子本身已是不蒙福的種子,好像我們無論多努力經營生意、家庭、婚姻、孩子、經濟等,但種子都不發旺,反而活在咒詛中。神一直在等待我們,祂渴望挽回我們並要賜下祝福,我們要捉緊回轉的機會。「犧牲的糞」指祭牲的糞便,當時的糞便是會拿到營外焚燒的,神形容縱然藐視神的祭司有祭司的身份,但他們沒有活出生命,如同糞便一樣是沒用的東西。今天我們也要檢視自己,在神眼中是珍寶還是沒用的東西呢?神看我們是寶貴的,我們要活出君尊祭司的身份,神與利未所立的約是永遠作祭司職任的約,參考<民數記25:13>當初神與阿倫的孫子非尼哈及後裔所立的約,那時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淫,非尼哈有忌邪的心殺滅了行淫的以色列人和米甸人,於是神就與非尼哈及他的後裔立約,因他有忌邪的心。當我們有敬畏神的心,就能得著生命和平安的約,神不喜悅的事,我們都不要做。「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v.6) 我們作小組長的也會教導組員離開罪和世界的價值觀,選擇跟從神的路,所以我們每一個都是祭司。第9節看見當時的祭司會瞻徇情面,是因著怕得失與人的關係,特別是面對著有權勢的人,他們認為神的真理有些可以守,有些可以不守,祭司因此妥協不要求他們守真理,以為這樣做會被接納和認同,但神卻說這會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指出祭司的妥協不會為他們帶來想要的認同感。因此,我們要成為守約的祭司,存敬畏的心、將神的誡命放在心,以平安與正直與神同行,使多人離開罪孽,嘴裡要當存知識。

二. 向神回轉,離開可憎的事 (v.10-17)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 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 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v.10) 先知要帶出整個民族的一體性,以色列是來自同一位神、由同一位父創造,但他們卻以詭詐待弟兄,當一個人犯罪其實等同全部人都犯罪,當祭司廢棄了利未之約,百姓亦背棄列祖之約,當人與神的關係出現問題,人與人的關係也會有問題,人對神沒有忠誠的心,自然對人也會變得詭詐。但神從來不會利用人,祂只會擴展人的生命,我們要對神忠心,不要背棄神的約。「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譯: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v.11) 律法沒有禁止娶外邦女子為妻,但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就是律法禁止的。當時的百姓認為神不愛他們才會遭到撇棄,縱然歸回但仍感到貧窮,相反他們看外邦人好像很富有,有財又有勢,與外邦結親反而會更好、更可靠。然而我要提醒單身的弟兄姊妹,你要在主內尋求配偶,過去曾遇見過許多弟兄姊妹的配偶是信奉其他宗教的,婚後便被拉走了,在主裡有相同價值觀很重要,才會是合神的心意。「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v.14) 因著與神立的約都可以背棄,因此他們更可以背棄婚約,唯有當人忠於立約的神,人才可以忠於盟約的婚姻。神起初不是單造亞當,也從亞當取出肋骨造夏娃,為要讓人得著虔誠的後代,一代一代傳承下去敬畏神,因此不要娶事奉外邦神的妻子,她會使孩子偏離了敬畏神的教導,帶來的後果和嚴重性很大。人的心若出現問題便會以強暴待妻,行詭詐,這是神所恨惡的,我們要謹守自己的心,思想有沒有偏離了神的約,以致與人的約和關係都破壞了。『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 神在哪裡呢?」』(v.17) 百姓的生命扭曲到否認神的良善及懷疑神的公義,我們也可能會用詭詐待人、甚至利用人,卻責問神的良善與公義在哪裡,以為自己比神更有公義良善,神雖然揀選我們作祭司,但其實我們很多方面都是背約的,神很好沒有即時咒詛,反而給予時間讓我們回轉,以慈愛挽回背約的人。所以,我們要捉緊耶和華使者的身份,別人要從我們的口中尋求律法,不要偏離正道使多人跌倒,更不要作藐視神的祭司,要用律法幫助建立人的生命,使人能夠站立。

今章的主題是「約」,經文中出現了五次,很多問題都是圍繞著「約」,一開始是利未的約,接著是婚姻的盟約,第5節提到生命與平安的約,神的律法與誡命就是帶給人生命與平安,當人遠離了律法,生命與平安自然會遠離,神的話能使人離開罪孽,當利未守神的約就在平安與正直中與神同行,就會產生影響力,這生命影響力比傳福音的力量更大,所以遵行神的話非常重要。今天我們都是約中的子民,因耶穌基督與我們立了新約,包含耶穌基督的吩咐、話語及教導,耶穌來是要成全律法,從外在的框架行為要求,提升至生命改變的層面,我們所要守的約是比利未更深的層次,要有內在的生命活出來,將神的吩咐放在心上。祭司有兩個很重要的職責,第一是教導百姓獻祭,第二是將神的律例典章教導,前一章提到祭司在獻祭上沒有把關,讓百姓隨意獻祭,今章連教導律法上的職能都沒有了,讓自己和百姓都陷在罪中。「瑪拉基」名字的字根解作「使者」,本應祭司已是神的使者,但過份到一個地步,神要差另一位使者來責備,指出他們不再是神差遣的使者,不再是神的代言人,今天雖然我們也是神的使者,但不要極端地落入審判人的角色裡,我們的說話和生命都要符合神的性情、正直、公義,有真理、慈愛、包容和接納,謹慎在神的約當中。神很希望我們能在神的信實公義裡待人,不包含不誠實,例如做生意的會否出爾反爾,工作上的倫理有沒有詭詐呢?而在婚姻盟約中,丈夫們要特別小心,有沒有遷怒妻子,使她們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呢?妻子一旦哭泣,丈夫們如何努力奉獻、讀經、大聲敬拜都沒有用,因為神都不會收納,甚至有些丈夫會休妻或以言語暴力待妻,用冷暴力、黑臉、侮辱的話相待,不承托妻子、不接納她的情緒等。神本身可以一次造多人,但祂只造亞當,然後從亞當取出肋骨再造夏娃,表明夫妻是一體不能分開的,所以休妻是神不喜悅的,作弟兄的也要思想神視夫妻是一體,但丈夫會否分割了和妻子是兩個個體,做什麼都不掛念妻子、不顧念她的那一份,堅持自己要做決定,結婚了好像仍然是單身的樣子呢?神是很看重約的,今天我們活在新約中也要將神的約放在心上,在婚姻中要謹守成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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