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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4章

神的兒女,聖潔的民,聽便蒙福

一. 不可沾染可憎惡之異教之風 (v.1-2)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因為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v.1-2) 「特」的原文是貴重的產業,我們是神所揀選貴重的產業,所以神提醒我們不要沾染可憎惡異教之風。以色列人當時還未進入迦南地,神提醒他們,當他們進入迦南地享受一切的豐盛時不要忘記自己的身份。神給我們很多「萍果」(愛),我們收到嗎? 還是我們只收到是規條? 例如在伊甸園裏,神只吩咐亞當和夏娃不可以吃一棵樹的果子,就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其餘樹上的果子都可以吃。雖然神沒有說明原因,但神要教導以色列百姓「聽」,聽便蒙福。但我們常常不喜歡「聽」,按自己的心意行事,但碰壁時便埋怨神為甚麼不祝福我們。以色列百姓就是如此,不聽神的話,不按神的話去行,但最後遇到艱難時便埋怨神不看顧自己。除了經文所說的有關死人的風俗外,當時迦南地還有很多異教的風俗,是叫人敬拜假神偶像。尤其對於死人,可能對於至親過身會不捨,便跟隨異教風俗做很多不同的儀式,其實我們不需要這樣做,因為我們是神所揀選的子民,我們不要去跟隨世界的風俗,因為正如前兩章所說的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無論在死人的事上、或生人的事上(例如婚禮),我們都要按著神的心意去行。我們要聽,要去注視自己的身份,要知道我們的身份是神聖潔的兒女。當我們聽,便會蒙福。

二. 不可吃可憎惡之物 (v.3-21)

在利未記11章更詳盡地記載神吩咐以色列人甚麼食物可以吃,甚麼食物不可以吃。今章講到三類食物,一開始神是先說甚麼可以吃,神給予我們的是很豐富,我們不要單看神不給予我們吃甚麼。神所點名不可以吃的東西,是為著我們得益處的緣故。第3至8節是講及動物,第9至10節是講及水中的物,第11至21節是講鳥類。神已很清晰地向我們說明甚麼可以吃,甚麼不可以吃,吃或不吃是我們自己的選擇。雖然在新約裏說凡物都已潔淨,但簡單地來說便是多吃牛羊,少吃海鮮,神說甚麼,我們便做甚麼,都是讓我們得益處。

三. 用奉獻來敬畏神 (v.22-29)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v.22-23) 十一奉獻是奉獻中最基本的,是讓人學習如何敬畏神。神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百姓,葡萄園和田地都不是以色列人自己手所造的,他們進入迦南地便能收成,得著神所賜的豐盛產業,但神告訴他們要學習用十分一來敬畏神。如果我們未能做十一奉獻,我們跟隨神是有限的,因為這是敬畏神的其中一部分。「當耶和華─你 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v.24)神是讓我們可以去享受的。

「「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v.27-29) 經文特別講到不要丟棄利未人,利未人是無分無產業,即沒有實質的產業,但他們擁有的是神所賜給他們百姓的十分一,神要我們特別去照顧利未人,因為利未人是教導百姓學習真理的。另外,每三年再取十分一,即三十分一,是用來供應利未人和給孤兒寡婦。神的心意是沒窮人的,因此我們要懂得去做慈惠奉獻。聖經中也提到第七個七年後的一年,即第五十年是禧年,禧年要讓人得釋放,欠人錢或土地的都能被釋放。耶穌已經來了,神的禧年已經臨到,祂要釋放祂的百姓在富足裏面,不再在貧窮中。神顧念貧窮的人和孤兒寡婦,神要我們照顧窮困的人和有需要的人。「聽」是蒙福的道路,神透過十一奉獻、慈惠奉獻、建殿奉獻、住棚感恩奉獻、借給貧窮人(當借給神)來明目地祝福我們,定意地來祝福我們。我們是誰呢? 我們是神的兒女、聖潔的民、是神貴重的產業,祂怎會不祝福我們呢? 求主幫助我們,我們要學習在生活上要跟隨神、聽從神,因為我們的身份是神的兒女、聖潔的民。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