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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20章

沒有彈性的悟性成了錯判人的框框

三位朋友和約伯的第一輪來回對話中,他們的論調和邏輯都是一樣,而第二輪就是為了捍衛自己的論點。他們認為神賞善罰惡是對的,可是他們在觀念的應用上只限於今世,他們很堅定地認為惡人只在今世受審判和受禍,而行善一定在今世得福,沒有死後要受審判的觀念。所以他們看見約伯受禍就推斷約伯是行惡。但如果他們見到惡人在今世都沒有受禍還很風光,對他們的信仰會造成什麼衝擊呢?有時候我們對神很多的觀點也跟他們一樣只限制於今生,可是我們的神是永活的神,所以我們務要有永恆的眼光,要看進永恆。約伯的三位朋友一定要在今世有一個結論,其實這些都是一個框框,然而我們也會像他們一樣有自己的框框,限制了我們去明白神的作為。在第3節瑣法說他的悟性叫他回答,「悟性」是指他的理解跟理性,而他的理解理性是從什麼塑造的呢?「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v.4)是從他觀察地上的人而來的經驗總結,並且堅持他從觀察所得的絕對是對的,沒有彈性也不能改變。他們並沒有想到這是人生過程的其中一個階段,然後在這些絕對的標準中,從事情的結果來推斷因由。從約伯記可看到人觀念的限制,看到一面就以為看透全局的淺薄看法和以偏概全的傾向,甚至學識豐富就自以為掌握所有,自以為義,我們也可能是這樣。

一. 急燥發言,自以為義 (v.1-3)

「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v.2-3)瑣法覺得自己出於好意地提點約伯,但他不聽勸,仍然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問題,並且他所說的話讓瑣法覺得被羞辱和責備。其實約伯沒有羞辱和責備他們的意思,約伯只是表達他們的話幫不上忙。約伯正處於家破人亡、家業盡失,身患疾病的大災難當中,他與朋友們的對話不是閒聊或辯論,而是在情緒中表達他的痛苦和得不著幫助。然而他置身事外的朋友們卻認為約伯羞辱和責備他們。「我的悟性叫我回答」這句的悟性在神學上有很多不同的說法,就是理解和靈,亦可指風。原文可解釋為我在一個理性的大風中回答,我的腦裡所有的理性像響起風暴一樣,用激烈的言語來回答。約伯的朋友們欠缺同理心,都是用理性的理論回應約伯,他們的安慰裡沒有帶著情感和恩典。如果我們只有理性是對別人沒有恩典和同理心,如果我們只有悟性沒有彈性,我們在情感上會變得很冰冷,也看不到神突破性的作為,更不允許別人挑戰我們。正因我們不能允許別人對我們的挑戰,往往會作出更大的反擊,破壞了關係。瑣法用急燥和激烈的話去壓倒對方,自以為義地認定約伯就是一位惡人,自以為義是一種驕傲。當我們與人溝通時,需要常常檢視自己有否心中急燥,困在自己的主觀思想,自以為義地與人對話。當我們的觀念被挑戰時有否感覺不被尊重,然後就發怒? 我們當中作權柄的,當別人不認同我們的方法的時候,我們是否心中急燥反彈回去?我們如何處理別人羞辱和責備自己的局面呢?是否用急燥的脾氣進行激烈的討論?或說出定別人罪的話來壓倒對方?

二. 看不清神發怒的日子 (v.4-29)

「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v.28),惡人的家產必然過去,他的貨物都要消滅,瑣法覺得自己已經把局面看清楚,現在就是神向約伯發怒的日子,這句像是結案陳詞。他們以為是神向約伯發怒,其實神最後是向他們發怒。我們會否看不清神發怒的日子,看不清自己跟神的關係。此處「神發怒的日子」特別是針對惡人的日子,神對惡人是有發怒的日子,但未必是我們所認為的時刻發生。第5至第9節,這幾節有很多形容時間快速過去的言詞,例如轉眼之間、飛去如夢和速被趕去等等。惡人的跨勝是暫時的,喜樂只是轉眼之間,惡人不可能永存福樂。這些都是正確的,差別在於我們看的「暫時」跟神看的「暫時」是不同的,神的時間觀跟我們地上的時間觀不一樣。瑣法的「暫時」只限於今世,在今世之內就一定會看到惡人不能跨勝到最後,而相對神永恆的眼光,祂的「暫時」是可能到那惡人死了那一天都還沒發生。約伯的三個朋友如果在今世都未能夠見到惡人的結局,他們可能會很震撼。他們所說惡人的下場都是對的,然而發生的時間一定是在神的手中。現在世上各國有很多的災難,是否真的因為那些人罪有應得呢?不是的。我們的心可能都會有報應觀念,可是我們的報應觀念跟神的報應觀念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要謹慎。第10至28節,瑣法認為惡人雖然有豐盛可是不得享用,他用不得享用這個結果來判定別人就是惡人,這個看法太片面。第22至29節,瑣法說到惡人的審判會忽然臨到。神是有主權讓審判忽然臨到,可是有時候我們未見審判臨到惡人,反而見到審判臨到我們認為好的人身上。所以我們不要單一和片面的看待神的作為,要保持彈性去看待。當我們勸勉一些熟悉的人的時候,我們裡面的公義觀,善惡報應觀是否合乎真理?會否讓這些成為了框框,錯判了別人的處境?

我們要不斷去檢視自己的觀念是否屬神,我們很容易用結果去推論原因,縱然說出來很合真理,然而當中會夾雜很多我們個人的觀點和看法。我們要保持擁抱真理的原則,但不作審判別人的工作。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