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約伯記22章

謙卑放下,更多認識全能者

從22章開始進入約伯與朋友第三回合的對話,以利法這次是最後一次向約伯說話。因著約伯不認同他所說的,他對約伯的話語是一次比一次狠,不單沒有安慰到約伯,反而讓約伯更痛苦。以法利第一次說話時暗示約伯可能有罪,第二次是責備他是有罪,這次他不單定他的罪,還無中生有地指責他犯了甚麼罪,強將罪名加在他身上。以利法是覺得自己是很認識神,以致他勸約伯說:「你要認識 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v.21) 以利法所謂的認識神,只是要叫人認識神行事的法則就是因果論,一定是有罪,神才降禍於你,只要悔改,就會被恢復。以利法對神的認識就是不完全,是扭曲,是有很多框框。我們可能是神學生、小組長、同工,會否都已覺得自己很認識神,但面對生命的困境、別人的痛苦、或一些讓我們不明白的事時,不願放下自己的認定和框框,限制了神做事的可能性,自以為義,替神判斷和說話,甚至去誣告別人呢?。在100日禱告中,剛好現在我們正好在禱告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心版十誡就是在生命樹下真實正直,我們要小心,如果我們不能謙卑放下自己,自義堅持己見,這不單會傷害別人,得罪神,也限制了我們對神更多的認識不但。其實需要更多認識神的是以利法,我們也一樣,我們要檢視我們生命中有沒有以利法的部分,說出傷害和冤枉別人的話,卻自稱為義人。神是我們認識不完的,求主幫助我們在每件事上謙卑,學習更多認識神,更多明白神的心,以致我們能帶軟弱中的人轉向神的愛,而非讓人更痛苦。

一. 與神關係不是利益乃是愛 (v.1-4)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人豈能使 神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於己。 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v.1-3)以利法說人豈能使神有益,他向約伯說即使你是公義、行為完全,這豈能叫神得著利益。 的確神是創造天地的神,神不會因著人做了甚麼,不會因著人敬畏祂,行公義使祂有任何的益處。但神是否不會因著人敬畏祂而喜悅呢? 相信神是會喜悅的。正如一位爸爸,看見自己孩子聽他的話,也會感到開心,因為代表孩子信任他,與他有關係。同樣我們與神之間不是利益關係,神不會因著我們做了甚麼,不會因著我們有去教會、奉獻、服事、行真理而得益,但相信祂的心會因此而喜悅和滿足,因為祂是看我們願意愛祂和回應祂,是一個愛的關係,而且神的確因為約伯敬畏神而要向撒但誇耀。但從以利法的說話中看見祂不完全認識神,祂不明白神的愛,他看人與神之間就是利益關係,因此在他生命中感受不到神是有溫度、有憐憫、有慈愛的神。以致祂認為行公義就得福,犯罪便一定遭禍,認為是絕對的。所以他向約伯說「豈是因你敬畏他就責備你、審判你嗎?」(v.4)他覺得神怎麼會因為你敬畏神而責備你,必定是因著你犯罪才審判你。我們會不會也像以利法一樣? 看我們與神之間也只有利益的關係,例如我做得好,神才會祝福我,我做不好,神就不愛我了,或者我們跟隨祂也是想從祂的身上得祝福嗎? 即使敬畏神、跟隨神的人,神也會透過環境、艱難擴充他們的生命,為要讓我們更認識神。如果我們會覺得與神之間是利益關係,看見困難就會覺得是神的責備,但約伯遭遇苦難,並不是神要責備他,而是試煉、擴充和使用他。我們與神之間是一份愛的關係,我們要抓緊這關係,要信任祂,這樣才會在任何事上不跌倒。如果我們不相信與神之間是愛的關係,即使我們知道很多真理,對神的認識也是扭曲的。甚至在組員或別人面對艱難時,便不能幫助他們轉向神的愛,只會指出對方的問題,落入是與非中,甚至是錯判了別人。無論遇見任何事情,我們要在神的愛中更認識神,這樣才能對每件事有正確的回應。

二. 凡事謙卑,勿讓己見成誣告 (v.5-20)

上一章約伯對的朋友說「 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請寬容我,我又要說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21:2-3),以利法並沒有打開心謙卑去聆聽,他堅持己見,認定約伯是因著得罪神才遭禍,他不能放下框框,不能力透過約白的辯白更多去認識神的全能,認識神非只有禍福賞罰的熡。甚至他諷刺約伯說「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無辜的人嗤笑他們,說: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其餘的都被火燒滅。」(v.19) 暗指他們三個朋友就是義人,約伯就是惡人,指他們看見約伯的結局就歡喜,就要嗤笑他。以利法真的是義人嗎?其實他只是自以為義,為要證明自己是對的,以致他不單控告約伯有罪,還作假見證,誣告他犯了甚麼罪。以利法直接指出約伯你罪惡大,罪孽沒有窮盡,第6至9節他直指出約伯所犯的罪,其實並沒有證據,將罪強加在他身上。以利法只是推斷約伯必定是犯了有錢人常犯的罪,因忐誣蔑和冤枉,「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v.6-7)意思是別人還了債給你還要扣押別人的抵押品,對貧窮人、困乏人、飢餓的人沒有同理心,還要剝削他們,「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v.8-10)指約伯巴結有權勢的人,但卻對孤兒寡婦不肯伸手援手,甚至還惡待他們,讓他們失去力量。因此以利法說現在網羅、恐懼、黑暗臨你,並且苦難如挪亞時期洪水淹沒和毀滅惡人般臨到他你,因為你就是那些作惡的人。以利法將當時富有人的惡行強加在約伯身上,就是作假見證,其實他已犯了神的誡命第九誡,但自己卻不自知,無理將約伯指控成罪大惡極的人,卻覺得自己是義人。原來我們不能謙卑,自義堅持己見時真的會這樣,也會向人說誇大、不實的話去傷害和誣告我別人,也得罪了神,但卻還以為自己是義人。

「神豈不是在高天嗎?你看星宿何其高呢!你說:神知道甚麼?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密雲將他遮蓋,使他不能看見;他周遊穹蒼。」(v.12-14)其實約伯是否真的有說這些話呢? 約伯沒有說過覺得神不會看見和知道他,反而說過神是將他放在心上,每早鑒察祂。第15節「上古的道」可能是指挪亞時期洪水臨到前惡人所行的事,他指約伯是如同他們一樣行惡,因此便忽然被滅。「他們向神說:離開我們吧!又說: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 哪知 神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但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v.17-18)以利法引用約伯上一章說的「他們向神說:離開我們吧!」、「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將這些套用在約伯身上,將他列為惡人的行列,以利法不單將有錢人犯的罪強加在約伯身上,還將他沒有說過的話強加在他身上,或用約伯所說的諷刺他。以利法明明本來是要來安慰約伯,現在不單沒有安慰到,反而是在約伯的傷口上狠狠插一刀,相信約伯這刻被朋友誣蔑必定會感到十分冤屈和痛苦。以利法說出很多不真實的話,可是因著自己說法被否定,感到被冒犯或要想證明自己是對的,我們要謹慎在這些狀況下會否說出誇大、謊言、不真實的話,甚至去誣告別人,我們所說的是要向神交賬。如果以利法願意謙卑,去聆聽約伯的感受,放下框框,不堅持自己,從約伯的處境中也會有很大的得著和看見,也會使他更認識神的全能。例如誇大別人的問題和話語,扭曲別人的話語,或作一些沒有憑據的指控呢?例如向別人說:你一定係奉獻少左,所以你才經濟緊張;你一定是對同事斤斤計較,才關係緊張。或別人只說感受不到組長的愛,卻將它說成他說組長針對他?我們要謹慎我們所說的,我們口所出的,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求主幫助我們面對任何事情,無論發生在自己身上或別人身上,能更多謙卑,勒住舌頭,去聽、去明白、去看神的作為,從而更多去認識神。

三. 使人得福、蒙拯救的是神,而非人的行為 (v.21-30)

這一整段是十分好的經文,都是真理,當人認識神、行在真理中是會使我們得福,得平安,本來是很鼓勵人、讓人有盼望的話。雖然以利法知道很多真理,卻因著他對神的認識只規限在因果論裏面,因此他向約伯說只要你認識神、歸向全能者、將祂言語放在心、除掉不義、以祂為喜樂、向祂禱告便能得平安、得福、得建立、蒙拯救等等,也只是說你悔改就會得著神賜福,也只是在定祂的罪,這就是以利法所謂的認識神。其實真正使人得福、蒙拯救的是神,而非人的行為,是神的主權,因為正如上一章所說惡人在世也可以很亨通,敬虔人也會遭遇患。以利法解釋不了如果約伯是義人為甚麼會受苦,因此他便斷定他必定是有罪,他沒有在不明白的處境中學習認識神,沒有嘗試透過約伯的光境去更深去認識神的全和主權。正如21章5節中約伯所說「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摀口。」,他應該從約伯的處境中去更認識神,去思想一個敬虔人為甚麼都會遭禍呢? 這段所說的都是真理,但並非一條公式,歸向神的人就一定完全沒有災禍嗎? 神對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有主權,有時神也會讓我們的生命經歷艱難,這是模塑的階段,訓練我們更信靠祂。我們面對發生在別人的事上,可能也會有很多自我認定,認為你不蒙福就一定是你生命有問題,也常會用真理去對別人說「你要怎樣怎樣,神就會怎樣怎樣。」我們常常很容易將焦點放在人身上,環境身上,很少將焦點放在神的作為身上,使得得福、得平安、得建立、蒙拯救的是神。當然我們真的要去轉向全能者,但不是為要得祝福,而是為要真實地認識祂。在每個處境中,無論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或別人身上的事,我們也要去思想神的作為是甚麼,更多去求問神。在別人遇見的痛苦中,用心去聆聽和明白別人,在當中也學習去看神的心意,這會讓我們更深認識神,我們對神的認識不要有框框,神是我們認識不完的,禍福的主權都在祂手中。但如果我們不能謙卑、放下自己的想法,我們對神的認識便會停止,與神的關係也不能進深。約伯並非不認識神,雖然他在苦難中,心裏充滿很多痛苦和不明白,但他不單沒有埋怨神,也沒有丟棄神,他透過向神訴苦,從而更深去探索神和認識神,因此約伯最後的確是蒙神的拯救和祝福,以致他最後能說出「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42:5)。反而以利法要學習約伯這樣在不明白的時候去尋求神和認識神,我們也要這樣。

求主幫助我們凡事謙卑,放下自己一切框架和自義,謹慎自己所說的,不要說不真實的話。並且我們要抓緊與神之間愛的關係,以致我們能有對的眼光,知道使人得福、蒙拯救的是神,我們的一生都在全能者的手中,要全然相信。神是全能者,是我們認識不完,如果我們只用自己的想法去解釋所遭遇的事,對神的認識便會停止,我們要更多謙卑和渴慕,才能更多認識神,在遇見的每件事中不斷去尋求神,探索神。唯有願意放下自己和謙卑的人,才能更深認識神,才能成為一個好的安慰者和勸勉者,才能讓在痛苦中的人透過我們的話語能轉向神的愛,而非使人更痛苦。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