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約伯記24章

全心相信公義的神

約伯記的難度在於需要不停的剖釋約伯和朋友們的心態。約伯落入很大的苦難,在苦難當中人很容易落入自憐的情緒中,自憐的人會覺得全世界最慘就是自己,而且像跌入漩渦裡面很難走出來。自憐也成為了他們推卸負責任的藉口,他們都會認為是別人對自己不好,都是別人有問題,都是別人的錯。通常有兩種人常常會把「我」掛在嘴邊,一種是自義,一種是自憐。在上一章的經文「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23:10)可以看出約伯沒有定睛在苦難當中,他眼光在神身上,他也知道所遭遇的都是試煉的過程,他很有信心的宣告試煉一過他必如精金。約伯有足夠條件去自憐,但他沒有被目前的苦難困住而落入自憐當中。反而約伯的痛苦是在於他感覺自己像失去了與神的關係,但不明白原因,同時又要面對朋友的指責。從第4至24章,約伯的三個朋友推敲約伯是因為自義,有罪,但不肯認罪而導致目前的光境。他們似乎成為了神的代言人,好像用了神的角色去審判約伯,可是他們找不出任何證據。約伯不單在三個朋友面前訴說自己的立場,更是跟神去述說自己的心路歷程,他無論環境如何都緊緊抓住神。

一. 賞善罰惡的主權在神,不在我 (v.1-17)

「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他的人看見那日子呢?」(v.1)約伯覺得惡人現在像是逍遙法外,神像是在袖手旁觀,覺得神應該要去審判。還有他認為認識神的人應該要在世的日子看到這些審判,可是時間一天天的過去仍未看見,約伯用自己的時間標準代替了神的時間標準。「有人挪移地界,搶奪群畜而牧養。他們拉去孤兒的驢,強取寡婦的牛為當頭。」(v.2-3)人的罪性從古到今都沒有改變,挪移地界,就是強行侵犯別人的產業。「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申19:14)神早就明確說明不能挪移別人的地界,還有搶奪別人群畜,欺負孤兒寡婦等。第2至17節都是說整個世代都充滿殺人放火、姦淫邪道和無惡不作。約伯指出作惡的人就是喜愛黑暗、背棄光明,他們喜歡藐視神的律法警告,以為審判還沒有來到就無人知曉,甚至以為神都不會知道。約伯三位朋友的觀點一直都是神是賞善罰惡,他們認為約伯要面對苦難是因為他行惡。約伯在今章就提出很多與他們觀念相反的例子來論證惡人仍然逍遙法外,而行善的人反被不公平對待,窮人愈來愈窮,孤兒寡婦也要被不公平對待。「在多民的城內有人唉哼,受傷的人哀號;神卻不理會那惡人的愚妄。」(v.12)這句約伯質疑為什麼神袖手旁觀,是因為神真的看不見嗎?其實約伯是在反駁三位朋友,難道受苦的人都是罪有應得嗎?問他們孤兒寡婦和窮人是罪有應得的嗎?這世界從古到今都沒有完美的公平,這些都是沒辦法解釋的。約伯期待神對惡人的審判快快成就,然而日子過去都沒有看到惡人的報應,所以約伯就認定神是在拖延。當面對不公義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時候,我們可能會問神能否看見我的事情和聽到我的禱告。當我們問神的時候要先檢視自己所站的是什麼位置,如果我們認為自己沒有殺人放火,打家劫舍就是正直的義人,或認為自己從來沒有犯過罪,我們可以這樣問神。可是在神的眼中什麼是犯罪?罪就是不中神的心意,所以我們都不會站在義人的行列中,當我們意識到我們也是惡人、罪人的時候,我們就不會想神的審判來到,反是希望神給我們時間去悔改回轉。我們站在不同的位置就會影響我們的心態,我們是自以為義質問神,還是相信審判賞善罰惡的主權是在神手中?我們沒有賞善罰惡的主權,然而我們常常會有很多的自義而不自知,甚至到教導神的程度,要神按我的標準去如何處罰惡人,什麼時間去處罰,這都是我們的標準,不是神的標準。所以要求神去顯明我們自義的部分,我們要去對付它。

二. 不以自義跟從神 (v.18-25)

「這些惡人猶如浮萍快快飄去。他們所得的分在世上被咒詛;他們不得再走葡萄園的路。乾旱炎熱消沒雪水;陰間也如此消沒犯罪之輩。」(v.18-19)約伯總結他朋友的論點就是惡人很快就會消失。「然而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但約伯想不明白神為何保存惡人的性命,為何他們仍然興起。「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v.24)約伯最後的結論是無論好人或惡人的結局都是要面對死亡,這是用屬地的眼光去看生命,而屬天的眼光就是他們必要面臨審判,他們最後不會在永生而是在永死中。「若不是這樣,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將我的言語駁為虛空呢?」(v.25)約伯總結他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例子是很膚淺,反問現在有很多不公不義的事情,惡人沒有報應,而孤兒寡婦及窮人不斷的被欺壓該如何解釋。約伯挑戰他們,如果沒法反駁就證明自己說的是正確。

約伯他有很多的不明白,但他仍然選擇信靠神。我們有時候也會覺得神該如何如何,還想神按我們的時間表做事。無論是懲罰還是賜福,只要沒按我們的時間出現,我們就質疑神,看不到自己的自義。世界給我們的觀念就是以惡報惡,我們用我們心中的惡去期待惡人早吃惡果,而生命樹觀念則是有恩典,相信神的公義,惡人只是暫時未受審判。當面對問題時我們真的全心相信神在掌權嗎?跟從神是需要求神幫助我們對付自己的生命,並持守對耶穌的信心和盼望。我們心懷不平只會影響自己的情緒,既然神允許一些事情發生,我們就要相信神必有祂的心意和計劃。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