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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35章

謹慎!過度的主觀成生命的阻力

今章看見以利戶好像是在替神說話,但其實裡面是帶著很多的自我、自以為是的想法,從他的話語中可以看見他對神認識的不完全,會讓人感到冰冷而非溫暖,感到被控告而非幫助,感到關係中的距離而非親密感,無法使自己或叫別人的生命得著益處。以利戶裡面有很多個人的主觀性,而這些過度的主觀使他的生命停滯不前,無法將人帶到神的面前。

一. 要離開主觀,認識神是愛 (v.1-8)

「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 神的公義,才說這與我有甚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v.2-3) 經文一開始以利戶是在回應約伯在第27章2節和6節所說的話,「神奪去我的理…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以利戶在這裡其實是有斷章取義的成份,他只留意到自己不想聽的部份,就指約伯是有問題的,並沒有全盤了解他所經歷的事情,擁抱他的心、想法和言語,認定他是要指出人行義是無益的,不明白約伯其實只是想表達不明白神為何這樣待自己,而他仍要持定在神的義裡面。然而以利戶不單斷章取義,更認為約伯是罪有應得的,不住地放大自己聽不入耳的說話。「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裡的朋友。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你若犯罪,能使 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 神受何損呢?」(v.4-6) 以利戶這說法其實是不正確的,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做的,人若犯罪是會虧缺了神的榮耀,並且神不是高高在上,祂與人是有關係的,祂會為人犯罪而憂傷、難過、生氣,如同父母待孩子一樣。「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甚麼呢?他從你手裡還接受甚麼呢?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v.7-8) 當人願意遵行神的吩咐去行義時,其實就是在回應神的愛,會滿足神的心。今天這對我們有很大的提醒,要小心因著自己的主觀性,以致無法認識神是愛,會常常陷在律法的規條中,對神的認識不完全,以致服事和牧養都陷在冰冷中,與神與人都存在著距離感,服事成了宗教的行為,變得僵化不能讓人感受到神的愛。

二. 勿讓主觀破壞神人關係 (v.9-16)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卻無人說:造我的 神在哪裡?他使人夜間歌唱,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虛妄的呼求, 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v.9-13) 以利戶指責約伯因甚痛苦就指責和抱怨神,他所說的也沒有反思自己忽略了神其實一直都在,卻認為約伯是無視神的管教、在胡亂的呼求,驕傲而不悔改,他不明白在神面前是可以傾心吐意的,以為神是很嚴厲和冷漠,人都應當默默地接受管教,他用「惡人」、「虛妄的呼求」來映射約伯,認為因約伯有問題,所以得不著神的應允和回應,他的主觀攔阻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使人無法來到神面前,並且以利戶習慣以自己的主觀來替代神的想法,會破壞自己以及別人與神的關係。

「何況你說,你不得見他;你的案件在他面前,你等候他吧。但如今因他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v.14-16) 以利戶在這裡對約伯深深的定罪,他的話無法帶給約伯半點安慰,反而叫人感害怕和退縮,神的心意原是要幫助每一個生命和靈魂,使人回轉得著救贖,但以利戶的話卻讓人感受不到神的恩典,即使人確實是不完美、活在罪中,但不代表神因此就不愛我們。以利戶因著主觀性、對神有很多的設定,所以對約伯會有很多的預設後果,今天也提醒我們不要帶著主觀性來斷定、控告別人,甚至起來替代神來審判人,看見別人犯錯就會有很多既定的負面想法,不體諒別人是否有特別的需要或幫助,主觀性會叫我們容易隨意去判斷人。
以利戶原先是想安慰約伯,但因著他的律法主義、因果論、主觀性,無法帶給約伯半點安慰,縱然他的心是想將約伯帶到神的面前得幫助,最後卻因著主觀叫人無法來到神面前,好像在傳福音的時候,當我們看見別人身上帶著很多偶像飾物時,很容易會認定對方很難信耶穌,會選擇不靠近傳福音,被主觀帶著走,因此攔阻了人來到神面前。我們都要好好反思,不要讓主觀主導了我們的方向,以致成為生命中的阻力,讓自己、讓別人都無法靠近神,作組長、作父母的也要特別小心,不要對組員、子女有既定的看法,會使人對神產生扭曲的形象,破壞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