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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第20章

恩典的逃城

神設立逃城是一個恩典,這恩典就是要讓每一個人都得著幫助。我們每一個都需要逃城,都需要進入逃城裏得著幫助,因為逃城是一個避難所,是一個得保護的地方。

一、神為人設立逃城 (v1-3)

逃城這慨念不是從這章才開始有,『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v2),神曾藉摩西曉諭他們,即先前已曾經說過逃城這概念。從出埃及記開始,到民數記和申命記,神也重覆說過怎樣設立逃城,可見這件事在神心中很重要,因此一再吩咐摩西,當以色列人得地業後就要設立逃城。所以上章分完地後,神就再次提醒約書亞要照著祂所吩咐摩西的要設立逃城,因此設立逃城不是人自己想出來的一個概念,是神為人訂立的制度,是因著神看見人有需要。人有時會看不見自己的需要,或不知怎樣解決自己很多的問題。例如經文所說,如果誤殺人要怎樣處理呢?人沒有辦法去解決,領袖也未必知道怎樣才算公平地處理。神親自設立一個制度,免得人流無辜人的血,誤殺雖然不是刻意,但如果報血仇的人要殺他,就是流無辜人的血,土地就會被玷污。神設立逃城,親自讓土地不被玷污,不讓他們所住的土地陷在咒詛當中。因此神不單要以色列百姓得地業,亦透過設立逃城這制度來保守他們怎樣在這地業上得祝福。因此神訂立了很多規條,吩咐以色列人住在這土地上要做甚麼,讓他們能繼續在產業上得祝福,逃城是其中一個讓他們在土地上得祝福的制度。

『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v3),經文說“你們”,即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有這個需要,我們沒有一個人能擔保自己不需要,因為這是意外殺人,這是沒有人能預料的。我們每一個都有機會需要入這逃城,但在我們未知之前神已為我們設立了這恩典,讓我們需要時就能去到這地方。於申命記經文有規定他們要修築好去逃城的道路,即神確保人有需要時,道路是暢通無阻的,因此神吩咐往逃城的道路要預備好。好像走火通道要經常保持暢通一樣,確保當人要逃生時不會有障礙。神要確保人很容易就能找到這逃城,人很容易就能去到這逃城,因為神要人得著這逃城。從下一章可知,逃城是歸利未人管理,因此逃城就是屬神的城,所以人去到逃城就是往神的方向去。

二、逃到逃城的人 (v4-6)

逃到逃城的人要做甚麼呢? 他們需要擔負自己的責任。

1. 要馬上逃到
『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v4),誤殺人的人要馬上逃到逃城,如果在還未逃到之前,報血仇的人可以殺他,直到他進入逃城才不可以殺他。所以要馬上逃,不能拖拖拉拉,當人有這個需要,就要立刻尋求神的恩典。如果是故意殺人,逃城與他便沒有關係了,因這不包括在制度裏,只有誤殺人的才可以進去,但他也有一個責任,就是要立刻逃到逃城,報血仇的人才不可殺他。如果拖拖拉拉,沒有立刻去,他自己要擔負被人報仇的後果。

2. 要得長老的接納
『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裡,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v4),誤殺的人不是去到逃城門口就讓他進去,他要把自己的事情說給長老們聽,如果長老覺得可以,就讓他們進去。去到逃城的人有責任陳述他的狀況給長老們聽,要講出來,並不是隱藏。原來得恩典是要先敞開自己,讓自己透明,讓長老們知道。有些人來到教會,也會隱藏很多秘密,不願意說出來,這樣很難領受恩典。我們要敞開向小組長和牧者說出自己的問題,好讓神的恩典臨到,因為當我們願意說出來時,牧者和小組長就像利未人一樣知道怎麼去幫助你。像那些長老們,就是利未人,他們知道怎樣去幫助那些誤殺人的人,將他們收進城裏,讓他們在保護和遮蓋裏。

3. 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他要住在那城裡,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v6),不單單只是長老聽,也要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即整個人需要很透明,要誠實,不可以有任何的欺瞞,讓大家知道你是有心或無心殺人,要被驗證。

4. 要住在城裏直到大祭司死了
『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v6),誤殺的人進到逃城後,要直到當值的大祭司死了才可以再出來。如果那大祭司還沒有死就出去,就失去了保護,報血仇的人看見他仍然可以殺他,是合法的。如果等到大祭司死後再出去,報血仇的人不可以再殺他,他就可以回家。雖然是誤殺人,但這人需要付代價和受管教。因為誤殺人自己也有責任,可能是因為自己的不小心。例如沒有把東西放好,因而掉到街上而砸死人,雖然沒有心殺人,但也有自己不小心的地方和疏忽,這也要受管教。因此要離鄉別井,逃到逃城,讓每一個人都知道自己的事,並且要等到大祭司死了才可以出去。大祭司的死代表為誤殺的人擔罪,所以如果我們選擇不去逃城,或選擇不等大祭司死後便出逃城,即選擇自己擔罪,但如果我們選擇等大祭司死了才出逃城,即選擇大祭司為我們擔罪。即使誤殺是無心之失,但的確是做錯事,我們要選擇自己擔罪還是讓大祭司替我們擔罪。

三、逃城是為眾人 (v7-9)

在整個以色列支派裏共有六座逃城,三座在河東,三座在河西,這樣確保總有一座逃城在眾人的附近,每個人一定可以找到一條最短的路線去到逃城,神亦在申命記吩咐如果將來得更多的地要再設立多三座逃城,因為神要確保在土地上居住的子民總會找到逃城。

1. 選民與外邦人都需要
『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地邑,』(v9),凡住在這應許之地上無論是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中間的都可以進入逃城,神的恩典是惠及所有居住在祂地業上的人。

2. 報血仇的人需要
『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v9),報血仇的人來到逃城門口,神要他們學習放下,因為誤殺人的人已進入神裏面受管教,他已經付了他的代價,我們應該學習放下。例如與教會兄姊妹之間若有嫌隙,你能放下嗎?對方也是在神裏面,神會管教他。可能對方已經改變了,但我們仍然放不下,這不是神想看見的,神要那些報血仇的人學習放下,因為有大祭司已為對方擔罪。

今日的逃城我們都知道是耶穌基督,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是為每一個人預備的,但人有責任去支取這恩典,人要接受耶穌基督這恩典。如果我們不進入逃城這恩典也與我們沒有關係,但怎樣才能得著這恩典? 就是要去到神面前,敞開自己,不要隱藏,要把自己的罪交出來,讓耶穌基督為我們擔罪。怎樣能讓耶穌基督為我們擔罪? 『我們要去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如果我們不認罪,就不能得著這恩典,我們需要把它說出來,承認需要被赦免,承認需要基督為我們擔罪。

我們不要成為報血仇的人,來到基督面前我們要學習放下一切的仇恨,一切覺得別人得罪和虧待我們的地方。誤殺人的人和報血仇的人都是向著往逃城的方向跑,誤殺人的人進到逃城,而報血仇的人不得進去,但大家都是走向往逃城的路,一個要學習怎樣進入逃城,另一個去到逃城門口要學習放下。來到神的城,我們要學習放下對人的一切追債,不再是由人為他還,而是大祭司為他擔罪,我們要學習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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