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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第7章

罪使我們失去神的同在

在這一章我們看到神是聖潔的神,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亞干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他取了耶利哥城當滅的物,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艾城只是一個小城,本應該可以獲勝的,結果他們卻慘敗了,當人犯了罪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因為亞干的犯罪,神的同在就不在以色列當中,艾城的失敗不在乎沒有求問神,而是以色列人在當滅之物上得罪神。

一、 亞干取了當滅之物 (V.1)

「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V.1) 在上一章神已清楚吩咐百姓,「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書6:18-19) 但是亞干不聽神的命令,取了當滅的物,神也清楚說明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亞干卻取了金子和銀子,這是偷取神的貢物。對於神的話和命令我們要存敬畏的心,在當納的十分之一上,我們不能偷取神的物,是神的物要歸給神。

二、 違背神的約失去神的同在 (V.2-12)

1. 眾人的心都消化了 (v.2-5)
「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殺敗他們;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v.5) 之前攻打耶利哥大城,有神的同在就輕易取勝了,但沒有神同在,連小城都打敗仗,因著亞干違背不聽神的命令,失去神的約,神的同在離開了百姓,以致以色列眾人的心落在十分恐懼之中。我們的生命有否仍存留當滅之物呢? 當滅之物會影響神的同在,沒有神的同在,我們所做的會枉然勞力,我們聽從神的話就是守約,遵守神的律例典章。

2. 約書亞的禱告 (v.6-9)
經歷艾城的敗戰,約書亞在神的面前的禱告呼求,看到他內心有以下三方面的懼怕。
i. 「主耶和華啊,你為什麼竟領這百姓過約但河,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呢?」(v.7) 約書亞看到艾城的戰敗,他是帶有情緒地反問神,難道要把他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
ii. 「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v.8) 約書亞問神祢的應許在哪裡?
iii. 迦南人和這地一切的居民聽見了就必圍困我們,將我們的名從地上除滅。那時祢為祢的大名要怎樣行呢?約書亞的禱告提到神的名,他在問祢要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的名?

3. 成了被咒咀 (v.10-12)
「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詛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v.12) 在我們生命中如果仍留當滅之物就是給仇敵留地步,在仇敵面前就站立不住,神的同在也會離開,求主幫助我們,要除去生命中的當滅之物進入神更大的祝福之中。

三、 罪的攔阻 (v.13-21)

1. 看不見神的恩典 (v.13-18)
雖然神知道是亞干犯罪,但是神沒有立即公開他的名字,神用抽籤形式按一個個支派和宗族抽出來,在這過程中,亞干沒有抓住機會立即向神認罪,他看不見神的恩典。在我們生命中,每個人都會犯罪得罪神,最重要是立即承認過犯,神是滿有慈愛和憐憫的神,只要我們肯願意認罪悔改,神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2. 隱瞞 (V.19-21)
「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面前認罪,將你所做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v.19) 罪會使人一直隱瞞,不願意曝光。神是無所不知的神,當我們犯了罪要勇敢來到神的面前承認自己的罪,並立即悔改。

四、 除罪恢復與神的關係 (v.22-26)

「約書亞說:你為什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他所有的原文作他們)。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亞割就是連累的意思),直到今日。」(v25-26)亞干犯罪影響了整個群體打敗戰。神有恩典,人願意認罪神就赦免,神要恢復祂與百姓立的約,神是與每個人立約,所以亞干一人的行為是會影響到整個群體。

亞干不單影響整個群體,同時也連累了整個家族,亞干和他所有的都要被石頭打死,因為神對罪的審判是嚴厲的,雖然看似是很殘忍,但神卻差祂的兒子耶穌為眾人承擔罪被掛在十字架上,因著神的兒子成就救恩,我們得以和神恢復美好關係。罪的後果是很可怕的,我們若犯了罪要立即來到神面前悔改,神必赦免我們的罪,我們要懂得捉緊神的憐憫和恩典。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