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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3章

仰望耶和華的慈愛

今章也是希伯來文的字母詩,每三節以一個字母作為開頭。今章耶利米的呼求是接續上一章,但不同的是今章是以第一人稱來禱告,他是站在 “我”的角度,除了表達自己的難處外,也以 “我”來代表整個以色列百姓所處的境況和心情來向神呼求。耶利米身同感受地來愛以色列百姓,代他們向神禱告和呼求,他的禱告是很有溫度和力度。遭遇國難和困境時,到底要怎樣呼求? 神是否真的會垂聽? 神慈愛是否真的能讓整個局面扭轉? 對於耶利米來說這是很不容易的禱告,因為他一方面知道是神的管教和公義臨到,但另一方面百姓在苦難中真的很痛,到底是甚麼能讓耶利米來堅持呼求和緊緊地捉緊神呢? 就是神的慈愛。耶利米看見神的慈愛和憐憫不斷絕,因著神的慈愛和憐憫,他們不至被消滅,並且在困苦中仍然有盼望。

一. 因神管教,遭遇困苦 (v.1-18)

『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v.1)他們遭遇困苦是因為耶和華憤怒的杖,杖是指管教,因此他們落入困難裏是因著落入耶和華的管教中。『他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裡。他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v.2-3) “引導”的原文是驅趕,即他們現在面臨的環境是被神驅趕走在黑暗裏,看不見哪裏有光。並且這管教是不停止的,是不住地臨到生命中的每一個層面。他們遭遇了甚麼困苦?

1. 身心枯乾昏暗 (v.4-6): 『他使我的皮肉枯乾;他折斷(或譯:壓傷)我的骨頭。』(v.4)耶利米形容這些苦難臨到時是讓他們皮肉枯乾,並且折斷他們的骨頭, “折斷”的原文是拆毀,原本他們所栽種的都被拆毀。 “骨頭”是指整個人,即他們經歷神管教時是全人被拆毀,在一個枯乾的狀態。甚至被這些急難圍困時,像住在幽暗裏面,如同死人一樣,看不見出路和盼望。

2. 生命遭重重的隔絕 (v.7-9): 不單身心枯乾昏暗,並且全人像被隔絕。『他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他使我的銅鍊沉重。我哀號求救;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v.7-8)不單指真實的境況被仇敵圍困,不能再前行和不再有出路。並且靈裏也是一樣,他們的禱告也不能上達,向神呼求也像受攔阻。『他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他使我的路彎曲。』(v.9) “我的道”和 “我的路”代表過去他們自我倚靠的方式,但現在全都不亨通。面對著環境,他們被圍困;面對靈裏的呼求,他們被攔阻。甚至過去以為自己可以倚靠的,全都行不通,他們的生命因著神的管教以致重重地被隔絕,像是去到絕境,沒任何的出路。

3. 被苦楚、茵蔯所充滿 (v.10-15): 『他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蔯。』(v.15)苦楚和茵蔯都是形容叫人嘗到苦味的意思,神的管教不但叫他們被隔絕,並且是充滿苦楚。『他向我如熊埋伏,如獅子在隱密處。他使我轉離正路,將我撕碎,使我淒涼。他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他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v.10-13)原本他們是有神的保護和遮蓋,但因著神的管教卻成了任由仇敵擄掠和被神攻擊的對象,如同站在神敵對的位置,是一個很大的落差,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局面。『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v.14) 眾民指列國的國民,原本他們被神抬舉,是有尊貴的身份,是屬神的子民,神拯救他們離開埃及為奴之地,但今天因為被擄掠成為列國的階下囚,成為了笑柄。

4. 生命失去指望 (v.16-18): 他們被仇敵完全地打敗,好像失去一切的盼望。過去神是帶領他們進入得勝與豐盛,但今天他們卻被仇敵全然打倒,看不見在神裏面有出路。但在這時候,耶利米也有一個不一樣的看見,從環境來看確實已去到一個絕境,但從19節開始他有一個轉念,『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如茵蔯和苦膽的困苦窘迫。』(v.19)耶利米求神紀念他的苦楚,他將焦點從環境的艱難絕望轉向神。

二. 心轉向神,指望重現 (v.19-39)

神的管教不是叫人受苦,神的心是渴望人在管教中回轉。『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v.19) “想起”的原文不是指想起一些事,而是轉回我的心,即將自己的心重新轉向一個正確的方向。當我們的心想念環境的艱難時便充滿幽悶,但我們的心轉離環境,轉向神時,我們的心便重新有指望,有盼望。那帶來甚麼盼望呢?

1. 神的慈愛、憐憫不斷絕 (v.22-24): 當耶利米轉向神時,便看見神的慈愛與憐憫不斷絕。『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我心裡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他。』(v.22-24)縱然人失信,背棄神的約,不能跟隨神到底,但神仍然是信實、憐憫、守約施慈愛的神,因此人不至被滅,並且人能天天地享受神賜下新鮮的恩典。當耶利米這樣看見時,便作了一個決定,就是耶和華是他的分,他要仰望祂。即使縱然一切都像是已失去,國破家亡,沒有東西再可以抓住,但他承認唯有耶和華是他可以抓緊的,他再一次將焦點轉向神,不再是低頭看自己的環境,而是抬頭仰望創天造地和慈愛從不斷絕的神。

2. 靜默等候祂的救恩 (v.25-30): 耶利米在仰望神當中靜默、等候,他相信神的救恩是必然地臨到。因為他相信當人願意等候和尋求神時,耶和華必會施恩。『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v.26-27) “原是好”的意思是福樂和得益,耶利米看見縱然現在在艱難裏,相信這一切神允許發生的事,是要叫生命得益處和福樂,因此神的原意是好的。在這過程中只要願意去靜默,去等候,放下自己和掙扎,願意服在神的管教下,去經歷神所預備的福樂、益處,一定會等到神的救恩。『他當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v.28)所發生的一切事從環境看很灰暗,但神仍然掌管,祂允許這些事臨到,因此人只需靜默和等候,並且在過程中檢視自己的生命。

3. 耶和華是信實、公義的神 (v.31-39):當耶利米轉向神時,他更深地認識神是信實,是公義的神。『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v.31-32)耶利米看見神必不永遠丟棄人,縱然神的管教會使人憂愁和痛苦,但神的心意並不是棄絕人,而是讓人在管教中經歷祂的慈愛。第34至39節講神是公義的神,每一件事都是由主所命,神說成就便成就,禍福都是出於至高者的口。『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v.39)耶利米看見一切都是出於神的公正,神不是無故叫人受苦,神在這些事上全然掌管,讓這些事成就是要叫人的生命再一次恢復和轉向神。因此既然這些禍福是出於神,那人有甚麼好抱怨呢? 因此看環境像失去指望,但耶利米轉向神時,他看見是有出路的。對於我們來說,可能也面對不同讓我們灰心的環境,充滿絕望、苦澀,看不見出路,但當我們從環境轉向神時,我們生命裏的指望便會再一次燃點,便會看見神的慈愛從未離開。當耶利米在神裏面看見滿有指望時,他便進入更深的呼求。

三. 深深呼求,神拯救 (v.40-66)

1. 在深處向神求告,蒙神靠近(v.40-57):耶利米的呼求分了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他為著眾百姓和自己向神認罪、痛哭和代求。『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v.40-41)耶利米再一次呼籲以色列人要來到神面前向神認罪,承認自己叛逆、遠離神、拜偶像、沒有守約等的罪。第43節至51節講到因著罪的緣故,他們與神的關係是被隔絕的,禱告都不能達到神面前,他們與神之間被怒氣遮蔽,被追趕,並且神使他們在萬民中成為污穢和渣滓。而且因著罪的緣故他們落入了仇敵的手中被殘害和毀滅。『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因我本城的眾民,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v.50-51)耶利米為全國的百姓向神呼求,承認因著罪,他們落入仇敵手中。第52至54節這不單是耶利米親身的經歷,也是他的屬靈的光境,像在一個牢籠裏。『耶和華啊,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v.55)耶利米在牢的深處為自己和百姓呼求,外在環境他們是被捆鎖和監禁,但在靈裏面,他們也是在罪的牢籠中向神禱告。『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說:不要懼怕!』(v.57)過去他們像離神很遠,神將他們交在仇敵手中來管教他們,當人在罪的深處向神呼求時是蒙神靠近,神是立刻地靠近他們,沒有丟棄他們。耶利米在深處經歷神的靠近時,他沒有停止禱告,他繼續向神禱告。

2. 繼續呼求神的救贖(v.58-66): 耶利米向神呼求救贖,呼求神為他們伸冤。縱然他知道是因著罪落入被管教中,但他也看見神不會任意讓仇敵待他們,因為他們是屬神的子民。耶利米求神為他們伸冤,讓神的公義臨到,報應他們的仇敵。在管教當中,一方面耶利米願意承擔他們的罪,為自己和百姓禱告,甚至服在管教中;但另一方面他繼續呼求神的救贖臨到。

耶利米在困苦中緊緊抓緊神,向神禱告,甚至他的禱告越來越深,他在禱告中看見神的慈愛。但有時我們經歷困難會無力禱告,因為將焦點放在環境當中,這樣便看不見神的慈愛和憐憫,看不見神的心意是藉著環境來讓我們得建立和益處。耶利米的禱告是將焦點放在神身上,即使在被管教和打壓中,他仍相信神的慈愛不離開,他相信當他們認罪和呼求時,神的拯救便臨到。在苦難中我們也要學習不只是為自己禱告,也要為整個國家來禱告,我們對神的慈愛不要失去信心和盼望。

總結:

神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神過去怎樣與人互動,今天同樣這樣與我們互動。看處境,我們可能也會結論: 『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v.18) 當我們在困境中很痛苦時,可能我們也會覺得沒有盼望了,覺得神不愛我,不要我,不能幫助我了。『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裡面憂悶。』(v.20)當我們這樣想時,心就會越來越下沉,越來越抑鬱。『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v.21)這節開始便有一個轉變,當耶利米轉回他的心,心裏便有指望。原來心的轉念很重要,如果我們透過自己的痛苦來定意神時,我們的心就會不住下沉;但如果我們是透過神是一位怎樣的神來定意現在的經歷時就會不一樣。但人往往會有一個錯誤,會用環境和遭遇來定意神,痛苦時便覺得神不愛我、神不公平、神不紀念我等等,我們會用環境來定意神。我們要轉念,要透過神是一位怎樣的神來定意處境。神是不變的,神過去向亞伯拉罕,摩西彰顯祂是一位怎樣的神,今天同樣地向我們彰顯祂是一位怎樣的神,同樣是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這是祂的屬性,祂宣告了祂是這樣便這樣,祂是不變的。當耶利米轉念時,他便想起這些神的屬性。假如要我們落在這樣環境的是這樣的一位神,我們還有沒有盼望呢?無論落在甚麼處境我們要想一想這一位是一位怎樣的神,當我們認定神從古到今祂都是一位這樣的神時,認定容許我們落在這樣處境的神是有慈愛,是信實時,這樣我們便會有盼望。既然一位這麼有憐憫和慈愛的神叫我們落在這樣的處境中,是一定有原因的,因此我們要做的就是轉向、尋求、仰望神。第21至39節是一個很重要的思考,我們要轉回去仰望尋求神,去靜默接受神的管教。『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v.32)原來在我們覺得痛苦的時候,也是神向我們發慈愛和憐憫的時候,因此我們要轉回,去等候祂,服在祂的管教下。Z這其實是禍福相伴,只是我們是否懂得把握這福,當我們受禍時,我們要明白神是不甘心使人受苦和憂愁,神必定是有祝福要我們得著。因為神管教我們為的是要我們得祝福,但如果我們不明白時,便只會在禍中,其實禍之後神的祝福就會臨到,但關鍵是我們有否轉向神。第37至39節是講神有行事的主權,禍福是出於祂,審判定罪也是出於祂,是祂定義我們所做的是義還是惡。我們要轉回在神面前反省生命,要知道痛苦的經歷是一些警號,為要我們回頭,將祂的慈愛憐憫傾倒在我們身上,這我們便大有盼望。

我們遭遇生命中的患難和痛苦時,例如覺得婚姻、家庭、職場很艱難,配偶、上司、同事、父母像是敵人一樣讓我們很辛苦,我們不是陷在當中不住往下沉,而是思想讓我們遭遇這事是是怎樣的一位神,我們從神裏面定意我們的問題(例如不是巴比倫入侵以色列,而是我們犯罪叛逆;不是配偶對自己不好,而是因著自己的扭曲不懂經營婚姻等等),祂一定有一個至高的目的,我們要去反省,去明白,去考察自己的行為。經歷這些一定有原因的,我們不要怨天尤人,要去靜默和等候神的救恩,然後去禱告,這樣便會走進神為我們所開的盼望的門裏。我們要在神裏面看見有指望,不要單因各種痛苦下沉,因為神是有慈愛、憐憫、信實的神。『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v.23)每一天都可以有一個新的開始,每一天都可以重新再來,與神有新的互動,領受新的祝福,因為耶和華是我們的分,我們要一同仰望祂。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