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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32篇

去認罪,有福的

一、 認罪得赦免,不認罪得咒詛 (v.1-4)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v.1-2) 『得赦免其過』指的是罪被挪去,『遮蓋』指的是罪被主耶穌的寶血所潔淨。「心裡沒有詭詐」意思是誠實面對自己,真實地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大衛深深地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他曾經犯罪,得罪過神,但是當他來到神的面求承認自己的罪,神就赦免他的罪,神並沒有丟棄他,他感受到罪被赦免被遮蓋是有福的。

人都是會犯罪,只要我們願意來到神的面前承認自己的罪,神就必定挪去我們的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的罪。否則,如果我們不認自己的罪的時候,就會帶來咒詛。『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v.3-4) 罪是人心中的重擔和毒素,當我們不肯認罪的時候,身、心、靈都無法得著安息,也會帶來咒詛。『唉哼』,就是心裡嘆息,心裡呻吟,像獅子吼叫。自己明知有罪,但又不肯承認,造成心靈時常交戰非常的痛苦。即使在人面前可以裝成沒有什麼事,但在心靈深處,不斷有責備,時常有嘆息。『枯乾』,就是無力感,衰退感,好像骨頭已磨損,好像站不起來。『精液』意思,可解釋果汁、濕氣,也解釋為能力,代表罪使人感到無力感,罪藏在心裡,一直在裡面被控訴,使人心力交瘁,痛苦萬分。我們要學習像大衛王一樣,坦然來到神面前認罪悔改的時候,神就必赦免。

二、 陳明自己的罪 (v.5)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v.5) 大衛在烏利亞和拔士巴的事件上,犯罪得罪神。他坦然在神的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其實大衛所犯的罪,他不說,神也知道他一切所行的,但神等候他的認罪悔改,回轉歸向祂。使他從罪的綑綁中得到赦免。「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大衛在神面對的赤露敞開,陳明自己的罪,不隱瞞他的惡。當我們犯罪,要立即來到神的面前,承認自己的罪,這是人唯一的出路,就是要向神認罪,要交代得清楚,要向神全盤托出,真誠主動的承認。我們若這樣行,祂就會赦免我們的過犯。唯有被神饒恕,赦免,我們才能從痛苦中得釋放。

三、 把握時機來認罪 (v.6-7)

『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細拉)』(v.6-7) 我們要趁著還可以尋找神的時候要尋找他,機會一過去,恐怕就再沒有了。當大水泛濫的災害來臨,會迅速沖走一切,你想悔改就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們要把握時機來向神認罪。「得救的樂歌」原文是「得救的歡呼」。人若沒有真實地認識和承認自己的罪惡,就不會有真實的認罪悔改,也就不能體會赦免之恩的寶貴、喜樂與釋放,唯有真實的悔改才能發出得救的歡呼。

四、 不要無知,來靠主 (v.8-11)

『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他;不然,就不能馴服。』(v.8-9) 騾馬是由母馬和公驢交配而成,力大粗食,鳴聲似驢,無繁殖能力。『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表示我們不要沒有分辨能力,似馬又似驢。經文中勸我們不要硬著頸項,那是無知的騾馬的行為,非受懲戒不肯就範。雖然我們對許多事情還不明白,但藏身在神裡面的人,有神親自作我們的良師,讓我們知道當行的路。我們要有受教的心。當我們懂得倚靠神,行正直的事,靠神活出合神心意的生活,我們必會經歷神的慈愛在四面環繞,以致我們能歡呼讚美祂。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