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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50篇

不要忘記審判的神

這篇詩是亞撒的詩,好像是神親自向祂子民說話和啓示。很多時候我們都知道有神,但是有時我們對神的印象側重我們想看見的一面,例如想看神是慈愛的,所以就想神對我很好;或者側重神是祝福我的神,就禱告向神求這樣,求那樣。但這篇詩篇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要忘記神是審判的神。很多時候我們就會忘記這方面,以致於我們很輕率,沒想過會不會得罪神,忘記神可畏的一面,所以我們要認識神的全部,這是最重要的。因為我們最終都會站在神的台前,接受神的審判。在我們做任何事的時候,我們都不可忘記我們是面對著一個會審判我們的神。因此我們行事不可過分,要抓住神的心意,我們行事為人是否想要向神交待? 如果這樣想的話,行事就不會隨意,不會憑慾望、血氣行事,所以一定要記住,不要忘記審判的神。

一. 神要審判祂的民 (v.1-6)

「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v.1)第一節開始就用了三個稱呼來稱呼神:大能者、神、耶和華,我們知道神是可畏的,是大能的,是創造天地的神,耶和華提醒我們祂是與我們立約的神,耶和華向祂子民啓示自己的名字,所以現在來審判的就是這位大能者,這位掌管萬有、創造天地的神。神已經發言召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神在這裡好像呼籲天地來做證一樣,天地都在神的底下,我們看到神的形象,他在天地和萬有之上。「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v.2-3)讓我們看見神的威嚴可畏,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神決不閉口,有烈火在祂面前,有暴風在祂四圍,這位神是可畏的。當我們看見神是可畏的,我們就會行事謹慎,知道怎樣行在神面前。「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v.4)神呼喚天地來做證,做甚麼呢?因為他要來審判,「説: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v5)其實今日我們就是與神立約的人,神召聚我們到祂的面前。「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v.6)神是最終的審判者,我們有一天會站在神的面前向祂交帳,交待我們的一生,並且因為我們與神有約的,我們所受的審判是嚴厲的,因為審判是先從神的家開始。所以我們不可忘記這位審判的神。

二. 神勸誡獻祭的民(v.7-15)

這段開始神對他的民說:「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v.7)神一再說我是神,並且我是接受你祭物的那一位,我不是因為你的祭物責備你,但是在獻祭上你們出現了偏差。

1. 神不是要祭物 (v.7-13):神講一大段說你們所獻的山羊、公牛都是我的,不要以為我需要這些祭物,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你們以為獻足夠的祭物,做足一切獻祭的程式,我就滿足和悅納,神說我不需要這些。今天我們會不會也落入這樣的偏差,以為回教會準時祟拜就足夠了,以為做足一切宗教的要求就夠了,神說我不要這些宗教儀式,神說你們滿足一切宗教儀文都不足。我們以為做足了,其實我們沒有做足,因為我們只是做外在的行動,神不要這些。

2. 要以神為中心 (v.14-15):神要獻祭者以神為中心,如果不是,都是沒有意義的。只有行為,心沒有配合都是沒用的,神要我們與祂有關係,要存感謝的心,我們做十一奉獻是否存感謝的心,在每一件事情上是否以感謝為祭獻給神?神看重的是關係,我們要為每樣所擁有的感謝神,還有要看重向至高者還你的願,我們有沒有看重對神的每一個立志呢?還是很隨便到講臺前立志、悔改、回應呼召,但崇拜完了就恢復原狀,依然故我?我們有沒有看重對神所說的每一句話?我們有沒有依靠神在患難之日求告神?還是我們求告其他的人、勢力、方法,而不是先來求告神。「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v.15)我們是不是榮耀神,為神而活呢?所以神看單單獻祭(牛、羊)是不足的,這沒有中神的心意,今天我們的獻祭要中神的心意,是要以神為中心,神看重關係。今天我們來祟拜,或者讀學房的神學生,如果與神沒有關系,只想學習、提升恩賜、能力,在神眼中都是不足,有缺陷的。所以在此提醒我們,我們獻祭的心態是怎樣的?不要忘記這位審判的神。

三. 神責備行惡的民 (v.16-23)

神對祂選民中的惡人說話,這些都是祂的選民,但是他們行惡。

1. 違背真理必被滅 (v.16-21):神說違背真理必被滅,神責備他們,這些是屬神的子民,但他們狂妄,違背真理,甚至覺得神不會過問他們,但神說要把這些事情擺在他們眼前。他們行的惡是傳説神的律例、口中提到神的約,但是他們裡面恨惡神的管教,將神的言語丟在背後,他們只不過是掛名的信徒。我們不要只做掛名的基督徒,口中講神的真理,甚至教導人,但行事上表裡不一,與所講的真理不一樣,甚至用真理批評人,但自己卻不行在真理中,恨惡管教。「你見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v.18)我們同樣都會有貪慾、情慾,我們未必做盜賊打劫,但我們一樣都可能有貪婪的慾望,或是行事佔人便宜,讓人損失,其實都與偷盜一樣。我們是否會行姦淫、看色情網站、放縱情慾?「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你坐著毀謗你的弟兄,讒毀你母親的兒子」(v.19-20)我們有沒有管住口,勒住舌頭,還是隨便罵人,用話語拆毀人,因懼怕編造謊言逃避責任? 我們對家人是否不重親情,有很多恨和不饒恕? 我們要思想,會不會我們就是神要責備的那些惡人。我們是神的選民,但我們卻行惡,不受管教,行事違背真理,神說如此必會被滅。「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v.21)為甚麼違背真理都不怕,就是因為覺得做了好像沒有甚麼後果,以至繼續膽大妄為下去,以為神想的和我們一樣,覺得神都不出聲,就是默許,覺神不會管我們,我們會不會都這樣呢?有時我們覺得各樣事都做得很好,覺得自己已經是小組長、神學生、同工了,覺得雖然我這樣做,神都會寬容我,知道我情有可緣,知道我有壓力、不開心……所以便會明知這樣做不合真理,但覺得神都可能輕輕放過,我們是否有這些妄想? 但神說:「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v.21b)終有一日,我們要承擔後果,所做的每一件事,後果會追上,這是很真實的。

2. 要行正路得救恩 (v.22-23):「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v.22)其實神再一次給最後的機會,這些行為,還有機會。我們忘記神,以為神不會追究,我們要思想,要反省,免得到最後神把我們撕碎,無人搭救。所以違背真理是必被滅的,如果我們不思想,繼續忘記有位審判的神,我們的下場會很慘,是無人救。那麼我們要怎樣做呢?就是要回到正路,「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v.23)現在不是行正路的,要回轉,行回正路,就得著救恩。

所以神在這裡勸誡祂的民,指出他們的問題。神今天也指出我們的問題,我們是否覺得獻祭已經足夠,神一定會滿意,我們要反思自己在行為上是否忘記神,把神當不存在,明知神不喜悅的都照做,甚至沒有真心的覺得需要悔改,或沒有為得罪神的事深切痛悔,仍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行惡。神今天再一次提醒我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我們不要忘記審判的神,所以我們要存畏懼的心,來到這位審判的神面前。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