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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50篇

神要重新立約

本篇詩篇是亞薩的詩,亞薩是大衛時代的敬拜隊主領,他寫了許多詩歌來讚美神。詩篇中亞薩看到人的問題,並講出神對人審判的信息。人對神的敬拜不要只停留在宗教的儀式上或律法的規條上,神真正所要的是百姓對祂有感恩的心,神渴望與祂的百姓重新立約。

一、 神要來顯明祂的公義 (v.1-6)

『(亞薩的詩。)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細拉)(v.1-6) 經文告訴我們,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神正在掌權,祂已經發光了!神的寶座在全地之上,祂是施行審判的主,在神審判來臨前,神的心意是希望祂的百姓能夠回轉歸向祂。神邀請天地作見證人,祂要先審判自己的百姓。『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v.5)「我的聖民」是指以色列人,他們在西奈山以公牛為「祭物」,正因以色列是與神立約的百姓,所以神的審判會更加嚴格。

二、 以色列百姓不以真誠來獻祭 (v.7-15)

1. 沒有感恩獻祭
『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v.7) 神呼籲百姓快快地聽、快快地悔改,因為他們雖然表面在當獻的祭物和宗教形式上沒有虧欠,但在心思上卻偏離了立約的實際。『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v.10-12) 神責備百姓對獻祭持不正確的態度,百姓雖然聽神的說話獻祭給神,但他們誤解了獻祭的真正意義。他們以為祭物是神的必須品,祂不能夠沒有祭物的供應,只要他們按時獻祭,神就會滿足,完成了他們對神的責任。神反駁百姓錯誤的觀念。天地萬物都是屬神的,神不是要人獻外在的祭物,而是要我們獻上內心對神真誠的感恩、讚美為祭,除了感恩和讚美我們還要向神認罪悔改。因此神吩咐百姓,一年三次守節不能空手而來,要向神獻上祭物,而當中最重要的是我們有沒有真誠的認罪,唯有真實的認罪才能獻上真實的敬拜。

2. 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v.14) 我們要向神獻上感恩的祭,也要向神還我們所許的願,當我們在危難中,有時候會向神許願,當經歷完神奇妙的作為之後,我們不要成為忘恩負義的人,而是要履行與神所許的願。

3. 在患難之日沒有求告神
『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v.15) 很多時候我們在患難中總會用人的方法,到無路可走的時候才來求告神。然而在患難中,神必聽我們的呼求,神喜悅祂的兒女在試煉、痛苦時來到祂面前懇求。神應許祂必搭救我們。

4. 要榮耀神
『你也要榮耀我。』(v.15b) 當我們經歷神的真實,與神有親密相交並完全的信靠,這樣才能使我們榮耀神。

三、 以色列惡人的詭詐 (v.16-23)

1. 只聽、只說、不做 (v.16-17)
『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v.16-17) 神指出以色列百姓詭詐的行為,這些「惡人」並非不信主,而是表面上敬虔,但只是用口來教導別人律法,在實際生活中卻「恨惡管教」、將神的言語「丟在背後」,心口不一。他們只聽而不做,他們想要得到神的應許,卻拒絕順服神。

2. 只講惡言詭詐 (v.18-20)
『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v.19-20) 在這裡神嚴責惡人,指這些百姓自稱敬畏神,但根本沒有將神放在眼內,就像一個掛名基督徒,行事為人跟信仰完全不相稱。這等人將神的律法掛在嘴邊,但行為上卻做出偷盜、姦淫,以及譭謗的事,心裡恨惡神的管教,將神的教訓丟在背後。

3. 以為神跟你一樣 (v.21-23)
當人做出這些壞事,神一直忍耐閉口不言,人卻以為神贊成他們的惡行,以為神漠不關心,默許他們做壞事。神看見了就希奇說:“你怎敢”這樣做呢?神警告這些惡人要趕快悔改,否則審判很快就會臨到,將他們撕碎,並且無人搭救。『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v.23) 只有「以感謝獻上為祭」、表裡如一地讓神在凡事上居首位,才能真正榮耀神;只有「按正路而行」、言行一致地遵行神的旨意,才是真正活在救恩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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